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01年1月13日朝阳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明达
各位代表:

  现将朝阳区人民法院2000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设想报
告如下,请予审议。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区政治、经济、
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的关键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
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
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严肃执法,积极推进改革,审判工作及其它各方面建设均有了新
的发展。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我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
的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
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年共受理案件25463件,比上年上升
13.7%,突破25000件。在审判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经过全体干
警的努力,全年结案25946(含旧存),比上年上升15.8%,结案诉
讼标的金额17.5亿元。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年共受理刑
事案件1515件,比上年下降4.1%;审结1526件,比上年下降4.1%;
判处犯罪分子1619人,比上年下降22.9%。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
的斗争中,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认真
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
定》,严厉打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对两名犯
罪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我们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
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658件,判处
犯罪分子664人。根据我区涉黄犯罪、毒品犯罪突出的特点,我们把
握打击重点,依法审结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净化了社会环
境,为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如本市无业人员李超萍于去
年1月间,从广州购进1.5万张淫秽光盘用于销售牟利,情节特别严重,
我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
2年,罚金2万元。

  依法严惩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经济安全。我们坚决依
法打击各种危害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严厉惩办危害国有
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犯罪,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假币犯
罪、合同诈骗犯罪、票据诈骗等犯罪,全年共判处此类犯罪分子110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钱江物资有限公司原经理盛建林以该公
司的名义,在无资金和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与北京奥捷友汽车销售中
心签订了6辆CA7200AE型红旗轿车的购销合同,总价值159万元。销售
中心履约后,盛建林将6辆红旗轿车分别用于抵偿个人所欠债务和抵
押贷款,仅支付销售中心购车款36万元。我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
其有期徒刑12年,罚金10万元。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开展。我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进
一步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判
处此类犯罪分子10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青岛营业部原经理徐继民,
在担任国航青岛营业部经理及山东国际旅游航空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期
间,挪用公款200万元借与他人用于个人盈利活动,并收受山东国际
旅游航空集团公司青岛分公司的贿赂10万元用于购买私人住宅,我院
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将其所购房产变卖后没收贿赂款10万元。

  在刑事审判中,我们特别注意在对各类经济犯罪分子判处人身自
由刑的同时,依法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共处罚金265.25万
元,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我区
交通肇事案件突出的状况,在区委政法委的组织下,我院于去年“五
·一”和“七·一”前夕,适时召开了2场公开宣判大会,对11名交
通肇事犯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6年有期徒刑,2600余名驾驶员到场旁
听,受到了直观的法制教育;针对我区部分校园及周边环境较差的状
况,我院严厉打击敲诈勒索中、小学生的犯罪,从重从快惩办犯罪分
子,还校园以安宁,并且挑选16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分别担任区属16所
中学的法制副校长,结合审判活动向青少年普及法律,促进青少年健
康成长;针对我区毒品犯罪较为严重的状况,专门负责审理涉毒案件
的法官积极参加“国际禁毒日”的宣传活动,编写宣传材料,提供法
律咨询,受到群众的欢迎;我们还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作用,指
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种纠纷,同时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促进了基层创安建设。

  二、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
正

  一年来,我院紧紧抓住司法公正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人民
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几年改革的
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努力建立公正、廉洁、高效、运行
良好的审判工作机制。

  三、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

  近年来,人民法院大量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实现,社会各界反映强烈。“执行难”不仅长
期困扰法院工作,而且直接损害司法权威,甚至引发了一些严重的社
会问题。对此,党中央予以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文件,为人民法院
全面推进执行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一年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
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的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配合下,共依法
执结了6104件各类案件,比上年上升了6.5%,执结标的金额1.4亿元。
“执行难”初步得到缓解。

  四、以公正廉洁为准则,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狠抓法院队伍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人民群众的
热切希望。一年来,我院牢记人民的重托,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
大了法院队伍建设的力度,巩固和发展了集中教育整顿的成果。

  五、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跨入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实施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开
局之年,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我们将继续深化法院
改革,确保司法公正,服务我区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为把我区的各
项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再作新贡献。

      朝阳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1年1月14日朝阳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朝阳区人民
法院院长王明达所作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注:引自《朝阳报》区人大专刊。
http://www.bjchy.gov.cn/newspaper/news_0118_2/_private/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