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0年1月24日在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敬瑞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省法院的主要工
作情况和2000年的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1999年,全省各级法院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国全省
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公正司法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审判质量年”、
“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三
项活动,扎扎实实地搞好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评议整改工作,有力地
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维护我省社会稳定,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
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1999年,全省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宗旨,
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维护稳定为己任,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
的职责,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
件338208件,审结319674件,分别较上年上升10.19%和9.91%,
其中,省高级法院审结案件2862件。

  (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秩
序

  一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新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始终坚持
“严打”方针不动摇,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
罪依法严惩不贷。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7836件,审结26727件。
去年国庆前夕,全省法院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审理复核了一批严重
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震慑了犯罪,保障了我省
国庆五十周年庆典的顺利进行。针对全省毒品犯罪仍居高不下的态势,
各地法院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共审结毒品案件1227件1811人。
“6·26”前夕,按照省院的部署,各地法院集中对64案126名毒犯进
行了公开宣判,对一批罪行特别严重的毒犯执行了枪决。根据最高法
院的部署,对受理的4件7人涉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
精心的审理。在全年审结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中,各级法院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
刑的罪犯8025人,占这类罪犯总数的32.74%。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
时,对依法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被告人予以了从轻、减轻和免
除处罚。

  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又一项重要职责。去
年,各级法院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大局出发,加大了对走私、骗汇、
骗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伪造货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省高院制定了审理该类犯罪
适用法律的意见并加强了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等新类型案件审理的指导。
全年共受理这类案件603件,审结593件,分别较上年上升41.22%和
40.52%。一年来,各级法院继续高扬反腐利剑,严惩贪污、贿赂、
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共受理这类案件916件,审结901件,其中判处
县(处)级以上干部20人。

  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
依法审结了在全国影响重大的“东锅集团”江仲生等四人侵吞股票巨
额差价款案和乐山市副市长曾兴明挪用公款等一批要案,对被告人予
以了依法严惩。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去年,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合同法》,加大经济审判力
度,依法平等地保护国有、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全年
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95281件,审结89623件,分别较上年上升
40.51%和41.85%,诉讼标的金额220亿元,同比增长56.37%。为
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各地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
会精神,把执行法律与国家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妥善地审结了
涉及企业改革的联营、租赁、承包、兼并、破产等纠纷案件2543件;
同时加强了对借款、购销、房地产开发经营、农村承包合同等纠纷案
件的审理,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障中央、省委启动内需,推动经济
发展决策的落实。特别是去年3月以来,全省法院按照中央、省委清
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审理“农基会”借贷
纠纷案件专项审判和执行活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充实审判力量,
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截止11月底,共审结“农基会”案
件65289件,为“农基会”收回资金31亿余元,仅绵阳、德阳、泸州、
广安、南充五市两级法院就回收资金8.5亿余元,对保证各级政府
“兑付承诺”,化解金融风险和不安定因素,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
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认真开展民事、行政等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
合法权益

  民事、行政案件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同广大人民群
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全省法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89266件,审结179537件。在案
件审理中,本着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
工作,灵活运用调解和裁判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认真抓好婚姻家庭、
债务、赔偿、房屋产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保护合法行为,制裁侵权违
法行为,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共审结这类案件172662件。通过积
极慎重处理劳动争议、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正确调处劳
动者和用工单位间的矛盾,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审结这类
案件1806件。去年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十周年,全省法院将扎实开
展行政审判作为认真贯彻省委、省人大“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决议的
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140件,审结3021件,较上
年分别增长23.38%和27.68%,其中审结农民负担行政案件1266件,
既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
行政。全年还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49件,比上年上升了27.35%。

  (四)认真搞好告诉立案、审判监督工作,注意运用审判职能积
极参与综合治理

  一年来,全省法院坚持和完善立审分离、审监分离,认真做好告
诉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告诉、申诉,大多数
法院坚持了院长、庭长接待日,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发现和解决群众
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审判工作中,各地法院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意识,
注意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及司法建议书等形式,努力扩大审判
的社会效果。省高院、泸州、德阳等地法院还与电视台联合开办了
《法庭聚焦》、《法庭内外》等栏目,宣传法制。各基层法院和人民
法庭充分发挥了前沿阵地作用,妥善调处了一大批民间简易纠纷,防
止矛盾激化2297起。

  二、以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确保司法公正

  去年,全省法院在工作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对照人
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认真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
据统计,去年全省法院的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比上年降低了1.46个
百分点;结案率在各类收案上升10.19%的情况下,仍与上年基本持
平。

  (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审判质量效率
意识

  一年来,各级法院把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的质量效率意识作为开展
好“审判质量年”的思想基础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司法公正这条主线,
结合接受人大评议揭摆出的部分案件审理质量不高,二审改判和发回
重审比例仍然较大,案件审理中重实体轻程序,超审限,裁判文书质
量不高,不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严
肃执法教育。省高院组织各业务庭对1997、1998两年改判和发回重审
的案件的原因进行分析,下发全省法院吸取教训。不少法院开展了对
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专题调研活动。有的法院还开展了“公正
司法,不辱使命”等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干警从人大代表反映的具体
问题中找差距,从评议整改纠正实体处理不公、程序违法的案件中找
教训,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效率和公正司法意识。

  (二)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去年,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
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各类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提高审判工作透明
度。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各地法院共公开开庭审理各类案件248533件,
当庭裁判率达到41.9%,比上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特别注意提
高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的开庭率,比上年上升了7.66个百分点。为
了提高公开审判的质量,各级法院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通过推
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来切实强化庭审功能,增强合议庭和
独任审判员职责,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提高审判效率,防止办案超时限

  一年来,各地法院把解决办案拖延,甚至违反法定审限久拖不决
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来抓。一是进一步严格岗位目标管理,将案件法定
期限内审结率作为一项硬性指标严格考核,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
二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明确每个办案环节的责任、时限,有效地防
止各个审判环节互相推诿扯皮状况;三是严格延长审限报批制度,严
格把关;四是院长、庭长加强督办,审判委员会及时审批案件。很多
法院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多办案、快办案活动,推动了办案效率的提
高。据统计,全省法院在比上年多收案31266件的情况下,各类一、
二审案件法定期限内的结案数比上年上升10.26%,而且有相当部分
案件是提前审结。如省高院经二庭受理的江油城市信用社诉四川康发
房屋开发有限公司2500万元借款纠纷案,从收案到结案仅1个月零3天,
比法定的3个月审理期限缩短了近2个月。在去年底以前,省高院已集
中力量将超期一年以上的积案基本清理完毕,初步改变了多年来的被
动局面。

  (四)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强化质量监督机制

  去年,各级法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普遍实行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根据省高院确定的六条质量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按月、季度、半年
或不定期方式采取自我评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认真
开展质量评查。去年第三季度,按照省高院的统一要求,各中院集中
组织对本地法院的案件进行了评查和抽查。省高院经一庭、刑二庭对
一些中基层法院审结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案件的质
量进行了检查。通过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法审判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省高院还组织了全省优秀法律文
书评比活动,对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审判人员业务水平

  各地法院对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认真组织和安排。不少法院
把熟练运用新的审判方式审案作为培训的重点,对尚未“入轨”的审
判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通过广泛开展评选“优秀合议(独任)庭”、
“优秀审判长”等活动,推出了一批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庭审,供审判
人员观摩学习。四川法官学院举办了多期《合同法》、《证券法》和
新的刑事诉讼文书培训班,对全省各中、基层法院的经济和刑事审判
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各地法院也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邀请著名专家
学者给审判人员讲解法律和有关专业知识等多种形式,增强干警理论
素养和业务本领,对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认真搞好接受人大评议整改,虚心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
监督

  一年来,各级法院将开展“审判质量年”等三项活动与接受人大
评议整改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意识,
结合“三项活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人大评议中提出的个案认真
复查,依法纠正存在问题的案件。省高院对人大评议提出的66件个案
建立了领导负责制,实行主管庭长、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及评议整改办、
院领导三级审查把关,保证复查质量。对经查确有问题的34件案件,
现已依法纠正32件并总结了教训,其余两件正抓紧办理。去年5月31
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省高院关于接受人大评议整改工
作的情况汇报并通过了该报告。为巩固和发展接受评议成果,各级法
院在全年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及时主动地向人大汇报开
展“三项活动”的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成都、德阳、
雅安、攀枝花、泸州等地法院还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
院工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省高院为进一步接受人大和社
会各界的监督,聘请了8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机关廉政监督员;
同时将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事项纳入目标管理,全年共接受省委、人
大、政协等领导机关交办案件132件,已办结119件,复函满意率为
97.4%,对人大交办的19件案件已全部办结。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执行年”活
动,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
以实现,更是涉及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一件大事。去
年,全省法院以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
中央11号和省委21号文件精神为可靠的政治保障和强大的思想动力,
扎扎实实地开展“执行年”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年共受理申请
执行案件131573件(含旧存20961件),执结108323件,同比分别上
升22.64%和22.45%;执结标的金额132.39亿余元,上升112.06%。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去年初,省高院便要求各地法院将加强执行工作作为接受人大评
议整改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最高法院“执行年”活动部署,全
省三级法院均成立了院长挂帅的“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充实执行
力量,增加执行装备,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案件执行
专项活动。中央11号和省委21号关于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执行
权、解决“执行难”的两个文件下发后,各地法院十分珍惜和抓住这
一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一方面迅速将贯彻落实意见向党委、人大汇
报,引起了各地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不少地方党委、
人大作出了支持和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和决议,为执行工作
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同时,与党委宣传部门紧密配合,开
展了声势较大的“执行工作宣传周”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
持。为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省高院加强了对全省法院执
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各地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
委文件精神,坚定了克服“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充实了执行
力量,加强培训,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执行力度,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为保证生效裁判得到切实履行,去年,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大了执
行工作力度。一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通过责令被执行人
申报财产,限制被执行人消费,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查封、扣押、
冻结、拍卖,对抗拒、阻碍执行的人员依法坚决采取罚款、司法拘留
等措施,促使案件顺利执行。如成都市两级法院于去年6月29日,依
法对40名赖帐者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实行司法拘留、逮捕等措施,
当场执行兑现2.63亿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二是积极探索执
行工作新方法,讲求执行艺术,把握执行时机,促使一批老、难案件
的执行。三是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扫除地方和部门保护
主义对执行工作的阻碍。在工作中,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决定
实施拘留、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等措施、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都与
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有关责任人员,
建议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加强了与金融、工商、国
土、城建、规划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收
到了好的效果。四是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
提高案件执结率。第四季度,根据省高院的部署,各地法院开展了大
规模的集中执行行动;年底,又开展了突击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取得
了好的效果。特别是在全年“农基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广大干
警不分白天黑夜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地工作,为保障资金回收付出了
艰辛努力。五是紧紧依靠党委、人大的领导、监督和支持,攻克执行
大案、难案。对执行工作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都主动向党委、
人大汇报,依靠党委、人大协调解决,使一大批“钉子案”、“骨头
案”得到执行。

  (三)坚持依法、文明执行,注重执行的社会效果

  一年来,各地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特别注意坚持依法、
文明执行,注重执行的社会效果。为规范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秩序,
防止“执行乱”现象,省高院先后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意
见》、《关于建立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
汇编了《执行工作手册》,下发全省法院执行;各地法院建立健全了
《强制措施报批规定》、《执行人员十条禁令》、《执行案件质量责
任制》等规章制度,以规范执行秩序,加强管理。在具体案件执行中,
强调以法服人,以理服人,禁止对当事人耍威风,滥用枪支、警械。
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或影响一定层面经济运行和经济秩序的案件,慎
重地采取强制措施;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专项资金、解困资金、失业
救济金等,一律不采取强制措施,以保障社会稳定。特别是党的十五
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法院把两个会议精神和
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国有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加大执
行力度,努力为其实现债权,促进发展创造条件;对于国有企业作为
被执行人的案件,则采取“债权转股权”、“放水养鱼”等灵活的执
行方法,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战略性改组服务,收到了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开展争创“两满意”活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全省法院通过98年的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接受人大评议工作,审
判作风、审判纪律和审判秩序有了好转。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队伍
中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还有一些不满意
的地方。对照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的意见,各地法院认真开展“三
讲”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从
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采取切实措施,认
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干警的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

  各级法院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
指示,围绕“为人民执法,让人民满意”这一主题,结合接受评议整
改和“三讲”教育,组织干警“学理论,正形象”,教育干警牢记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公仆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防
止和克服特权思想。结合学习抗洪精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挂
牌上岗,佩证督察,重大案件特邀旁听等审务公开办法,端正审判工
作作风。坚决纠正对当事人态度冷漠、推诿拖拉的衙门作风,进一步
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日常审判工作中。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廉政建设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之一,就是少数案件裁
判不公,个别人员执法违法。一年来,结合接受评议整改,全省法院
将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
法院的要求,全省三级法院都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各
级法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落实了督促检查措施。在日常工作
中注意结合一些反面教材对干警进行反腐教育,警钟长鸣。同时,进
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
究办法》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对故意违法办案或者因过失造成
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两个办法”的规定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全年
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93件102人,其中7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人被
逮捕,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在调查和作其它处理的13人。为了接
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省法院共聘请了693名廉政监督员。省高院还
对全省基层法院院长、中级法院正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和
省院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

  (三)坚决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从源头遏制司法腐败

  各级法院在争创活动中,把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收支两条线”规
定,从源头遏制司法腐败,作为检验开展争创活动有无成效的一条重
要标准来落实。省高院明确要求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超标准、
超范围收费,禁止向当事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拉赞助;
禁止把奖金与诉讼费直接挂钩;禁止向下级法院和审判部门下达“创
收”指标。各地法院如果办案经费不足,应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
府申请解决。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各地法院进一步加强了诉讼费管理,
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公布的标准收取费用,实行部门、标准、发票“三
统一”,并按规定酌情减、免、缓;同时严格财经纪律,将收取的诉
讼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列支报当地财政部门审查批准。省高院组织
工作组对18个中级法院和70多个基层法院诉讼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检查,
对发现的超标准、超范围多收费现象坚决予以了纠正。严格执行中央
和省委关于政法机关不准进行经商活动的规定,对9个法院具有经商
活动性质的单位予以了撤销。

  (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基层队伍占全省法院干警总数80%以上,离人民群众最近,接触
最多,直接代表全省法院整体形象。一年来,省高院和各中级法院从
抓法院队伍建设大多数入手,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去年7月,
省高院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对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作了安排部署。高、中级法
院将下基层形成制度,把院、庭领导指导下级法院工作列为岗位目标
重要内容。去年下半年,省高院领导分别带队对全省大多数地市法院
的基层工作进行了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基层法院进一步推行轮岗交流,推广完善审判庭长与人民法庭庭长
双向交流制度和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避籍交流制度。同时,
抓住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英模形象,弘扬正气。去年,全省法
院开展了向全国优秀法庭——宜宾县柏溪人民法庭和被省人大授予
“全省优秀法官”称号的蒋治甫等4名同志学习活动,涌现出了被最
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集体称号的新都县、宣汉县人民法院和
四个记一等功法院,以及受省高院表彰的谯哲等100名人民满意的好
法官和宜宾中院、荣县法院等50个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一大批先进个
人和集体。

  各位代表,1999年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但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
在:

  一些法院在开展“三项活动”中措施不够到位,工作收效不够明
显;部分审判人员的大局意识不够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与确保司法公
正的要求还有差距;在社会变革和体制转换过程中,案件数量大幅上
升,类型更为复杂,审理难度增大,队伍的业务素质与审判工作发展
的要求不相适应,仍是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执行工作环境
有了良好改观,但“执行难”问题尚未完全得到根治,阻挠法院执行
工作的现象和暴力抗法事件还时有发生;少数干警政治素质不高,纪
律观念淡薄,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出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
导工作还有待加强;不少地方财政不能保证法院干警的工资和基本办
案经费,法院的物质装备困难,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这些问
题,都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世纪交替之年,也是完成“九五”计划和实现
本世纪末重要奋斗目标的最后一年。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对人民法院的
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精
神,积极推进法院改革,进一步深化“三项活动”,确保公正司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
的司法保障。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继续强化打击职能,依法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各类严重刑事、经济犯罪,继续严惩
“法轮功”等各种邪教组织犯罪,以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维护经济秩序。二是要充分发挥经济、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调节和
保障职能,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经济服务。要认真贯彻党的十
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
营机制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出现的纠纷案件,以及企业破产、兼并、
关闭、转让、股份制改造等纠纷案件,推动企业现代制度的建立。要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持实行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
宏观经济政策,及时妥善地审理涉及整顿金融秩序和商品流通领域内
的各类纠纷案件,促进消费增长,发展经济。要根据中央确定的西部
大开发战略,积极研究通过审判工作保障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新思路、
新办法、新举措,为我省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推动经济发展服务。
三是要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大力推进法院改革。要按照最高人民
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全面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
切实强化审判组织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大公开审判力
度,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努力提高庭审水平;按照审判工作专
业化的要求,加快法院人事管理制度和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探索法官
来源和选任的新渠道,逐步建立书记员单独管理序列;精减行政后勤
部门,加强审判队伍。四是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大力加强基层法
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特别要抓好班子建设,努力提
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五是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
意识,同时加大审判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内外监督,推动
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干警决心在省委和各级党委
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
旗帜,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充分发挥人民法
院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我省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
保障,作出新的贡献!

  注:引自四川日报200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