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00年2月18日在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秦正安

            1999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
大局及市委的工作部署,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确保首都稳定为
重点,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首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
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努力服务首都工作大局

  一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4724件,比上年上升
23.6%;办结196327件(含上年旧存),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
451.19亿余元,分别上升27.2%和99.8%;未结10367件,下降
13.4%。

  (一)强化对刑事犯罪的打击职能,全力维护首都社会稳定

  一年来,全市各级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11358件,比
上年上升4.3%。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5287名罪犯中,被判处5年
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下同)的4247人;同时,
对51人依法宣告了无罪。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首都社会治安的犯罪。全年共审结杀人、
抢劫、强奸、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916件,比上年上升
8.7%;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3259名罪犯中,有2055人被判处5年
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占同类罪犯的63.1%。去年12月,
本市法院依法对邪教组织“法轮功”骨干成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
姚洁作出了判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严厉打击涉及腐败的严重经济犯罪。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判
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类经济犯罪案件138件,判处罪犯158人。
其中,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80件;处级干部13名,局级干部4名。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年共审结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走私,伪造货币,偷税,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
用发票,合同诈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案件586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审判
工作,全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482人,其中有411人依法被判处缓刑。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在正确处理大批涉农案件和其他各类
案件的同时,有效地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了部分简易纠纷。三是
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全年共向涉案有关单位发出各类司法建议
425条,促进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四是适时
深入案发地区,有计划地召开公开宣判大会110场次,对288件各类刑
事案件的569名罪犯宣告了判处结果,旁听群众达7.1万余人次。

  ——及时稳妥处理群体纠纷案件。去年,高级法院深入调查研究,
及时出台了《关于处理群体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
群体纠纷的立案、审判、执行、来访处理、请示报告、信息报送等各
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对群体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
全年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共处理矛盾激化案件159件。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
发展

  一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全面加强经济、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等
各项审判工作,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切实维护公民和
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大力加强经济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25210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316.4亿余元,分别比上年上升29.2
%和98.2%。一是依法审结了涉及国有企业联营、兼并、转让、破
产等类案件352件,妥善解决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为国有企业的发
展注入了活力。二是依法审结涉及金融领域的借款、股票、债券、
票据、期货、融资租赁等各类纠纷案件3110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
162.6亿余元。三是依法妥善审结涉及土地承包合同、农副产品供销
合同,生产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类纠纷案件261件,促进
了农村经济发展。

  ——切实搞好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85385件,
比上年上升29.9%,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85.3亿余元。一是依法审
结婚姻家庭和涉及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案件32432件,保护了
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促进了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及时审结公民之间因生产经营和生活引
发的借贷、买卖、不当得利等债务纠纷案件28053件,依法保护了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审结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4286件,比
上年上升88.9%,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支持了企业改革。四是依
法审结涉及房地产开发和房屋确权、租赁、买卖、代管、拆迁等纠纷
案件10034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55.8亿元,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
发展。五是加强对公民和法人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名称权、肖
像权的法律保护,全年共依法审结此类案件274件。

  ——积极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各类一审行政案件
670件。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决定的占34.2%;判决撤销或变更
行政机关决定、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及裁定行政机关改变原具
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共占24.1%,裁定驳回起诉的占12.5%;裁
定原告主动撤诉的占22.5%;不予受理的等占6.7%。

  ——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市有关法院不断加大司法保
护力度,依法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切实依法公正维护中外知识产权人
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专利权属、专利许可,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商标权属,网络域名、网络侵权、计算机软件侵
权、录制出版合同等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技术
合同转让、开发、咨询纠纷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36件。

  ——依法处理好国家赔偿案件。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国家
赔偿案件23件,对11件作出了予以国家赔偿的决定,体现了国家对违
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应当赔偿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二、以3项活动为载体,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一年来,全市各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审判质量年”、
“执行年”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3
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以3项活动为载体,以公正司法为目标,全面
加强法院建设。

  (一)以“审判质量年”为契机,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全市法院在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工作的同时,狠抓了提
高庭审质量、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力争在审限内结案等项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工作。自1998年12月1日至1999年底,
全市法院公开开庭共计102674个,共有群众11.8万人(次)自由参
加了旁听,首都数十家新闻单位的记者4400余人(次)现场采访了公
开开庭。部分法院还先后推出了公开送达手续、允许公众查阅已结案
件裁判文书等新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公开审判的内容。

  ——努力提高庭审质量。一是抓法官庭审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二
是普遍加强了对案件的检查和内外监督工作。三是通过举办制作刑事
裁判文书培训班等形式,加强了对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的指导。

  ——建立专家学者咨询制度。去年7月,高级法院从有关单位聘
请了在各学科中具有较高理论造诣和研究水平的48名专家学者,担任
高级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这些专家学者为解决法院疑难案件、新类
型案件和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着力解决案件超审限问题。去年,高级法院加强了对案件超
审限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
定(试行)》。各法院也先后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狠
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已有一些法院未发生案件超审限的现象。

  (二)以“执行年”为突破口,推动执行工作有效开展

  1999年4月,全市法院全面开展了“执行年”活动。全年全市法
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3856件,执结54032件,执行标的总金额达
91.1亿元,收案上升25.1%,结案和执结标的金额均上升28.7%。

  ——结合实际制定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具体措施。去年8月,
高级法院向全市法院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10点意见”。各
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院的工作意见,建立了执行工作各个环节
的责任制,明确执行纪律,规范执行程序,在制度上保证了执行任务
的顺利完成。

  ——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努力改善执行装备。去年,全市法院
普遍对执行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率约占执行人员总数的10%。各法
院还作出了加快配备执行人员的规划,确保在两年内按在编人员总数
的15%左右配齐合格的执行人员。在执行装备方面,为全市各法院统
一购置了必需的执行车辆、通讯工具等,为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做了
必要的准备。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执行方式。一是认真调研,
找出了重点、难点案件严重制约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症结所在,研究
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二是努力探索执行新方式,摸索了
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
三是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使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形成
合力,有效地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三)以“争创”为动力,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
法官”活动的要求,高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争创“首都先进
法院”和“首都先进法官”的活动。

  ——努力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在“争创”活动中,突出加
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和审判纪律作风建设,特别是加大了对法院“窗口”
单位的作风建设力度,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海淀区法院再次
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崇文区法院告诉庭
和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市第一中级法
院罗东川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曾被最高法院授予
“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的海淀区法院尚秀云、通州区法院高炳环被
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加大领导班子建设力度。一是将一批年轻干部选拔到基层法
院的领导岗位,调整并充实了高、中级法院院、庭两级班子,加强了
领导力量。二是结合“三讲”教育,在全市各级法院领导班子中深入
开展了党性党风教育,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审判权。三是高级法院
建立了院级领导联系基层法院调查研究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
的指导力度。

  ——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审判纪律作风专项整肃。全年全市法院
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56件59人;已查实处理22件24人,分别给予
了党纪或政纪处分。去年10月,高级法院还在全市法院系统集中开展
了整肃审判纪律作风的专项教育活动。在整肃教育活动中,各法院把
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标准,凡能改的立即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
的突出问题。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一是成立了专门负责办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批评意见的代表联络室,认真接受
监督。二是主动邀请全国人大在京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
邀监督员对本市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进行视察,并进
行评议。三是对法院重大事项和活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主
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全年,高级法院共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
报工作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对本市6个法院的
工作进行了视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上和会下的提案49件、
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20件。

  三、积极推进改革,为法院工作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奠定基础

  一年来,全市各级法院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对法院的改革
进行了初步探索和大胆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不断深化审判方式和审判组织形式改革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全市法院不断加大对审判方式
的改革力度。绝大多数法院积极落实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
制度,不断强化庭审方式改革,对举证、质证、认证作了明确规定;
有的法院结合实际,初步对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进行了探索,对案件实
行统一由立案部门负责安排并跟踪管理的体制。在审判组织形式改革
方面,许多法院进一步强化了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的职责和权限,并
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一些法院还在书记员管理、使用、晋升方面进
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建立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新机制

  全市法院积极稳妥地对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进行了大胆改革,并相
继采取竞争上岗、干部轮岗、双向选择等措施。全市有9个基层法院
进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涉及324人,共有109名中层领导干部
进行了轮岗、交流,9名中层干部因不称职被免除了领导职务,40名
年轻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录用博
士研究生6人、硕士研究生24人、双学士7人、大学本科生67人,是历
年来本市法院系统新录用人员中文化程度最高的一年。

  (三)努力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去年6月我们及时召开了北京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作出
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决定》和《北京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
作管理办法(试行)》,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全市法院的全面推
行。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加了6627件案件的审判工作。

           2000年的工作意见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
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五次
全会精神,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推进法院改革为动力,以提高
队伍素质为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努力为首
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一,全力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一是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危害
国家安全的犯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二是坚
持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
与财产安全的重大犯罪,进一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
实处。三是认真排查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妥善处理群体纠纷案件。

  第二,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严厉打击危
害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国有企业资产、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使国有企业
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和破坏企业生产设备及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犯罪。二是依法及时审理好企业在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
营、股份合作与出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在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出现的纠纷案件,企业在股权及债权、债
务等方面的纠纷案件,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中发生的劳动和社
会保障方面的纠纷案件,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等。

  第三,努力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一是进一步落实执行工作统
一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好交叉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和集中执行。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探索新的执行方法,积极开展专
项执行活动,继续搞好未结执行案件的集中执行,努力实现执行工作
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第四,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审判
方式改革,重点搞好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的工作,建立和
完善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不
断提高庭审质量和当庭宣判率,加大裁判文书改革力度。二是进一步
搞好审判组织运行机制的改革,重点搞好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审查、
考核、选任制度。三是进一步搞好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重点是建立、
实行上级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遴选的制度,普遍推行中
层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逐步建立全市三级法院领导干
部的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法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录用制度。

  第五,大力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一是注重和加强对干警政治素
质的培养和锻炼,继续搞好“争创”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集体
和个人的事迹,推动全体干警素质的提高。二是大力加强干警业务素
质培训,努力实现最高法院提出的从学历教育向岗位培训教育,从基
础教育向高层次教育,从知识型教育向能力型、素质型教育的“三个
转变”。

  第六,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切实强化法院内部监督制度,
认真监督检查《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
和落实违法办案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争取领导与
支持。三是高度重视特邀监督员工作,切实发挥他们对法院和法官在
执行法律和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监督的作用。

  第七,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继续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搞好落实
公开审判制度的各种物质保障工作,抓紧搞好全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
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和计算机系统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不断适应审判
工作发展的需要。

  全市各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依法治国、依法
治市的进程,为首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引自北京日报200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