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录:读苏力(完全版)

录自法律思想论坛,整理:野山闲水
附:精华版
附:网友评论及苏力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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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同读一本书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1 21:14:08

  这个倡议我早就想说了,不知道有人赞成没有,但我要先读了,
每天读一个小时,将读书时的想法疑问写下来,发到论坛上,这样如
果有几个同读一本书的话,相互之间就有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话题,
联系自己的实际,举一反三,并深入了解。

  第一本书:《诉讼证据规则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刘善春、
毕玉谦、郑旭著,先读民事证据方面的。

  如果有谁正在读好书也可推荐,大家同读一本书。


倡议不错: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1 21:22:40

  只是虽都是法律人,但未必同好,因此,作为学问本来就有专攻
的问题。所以,我就没有时间读“证据”这本书,尽管我有这本书。

  目前,我临睡前翻几页苏力的《送法下乡》,对基层司法制度的
]研究我一样有兴趣,这是我读它的理由。楼下沈浪提到苏力解释的
问题,我认为很有必要,正因为看了他的解释,才真正体会到他说的
“本土资源”所指,否则,我原先也如大众般解释。


野山先生也在读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1 21:29:32

  《送法下乡》,我今晚一会儿就要下去读它,明天上来和你在此
交流,您对于基层司法制度的实践应该有更多的感悟,明天在法律思
想论坛向您请教。


不敢: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1 21:38:27

  一方面我是为了研究司法制度,另一方面我是为了给基层法官们
讲讲基层司法制度的建设等问题,所以才看它,还谈不上什么体会,
我的体会大多比较出格,想当然成分多,属于贫下中农指点江湖这一
类。


明天我一定来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1 21:45:36

  洗耳恭听野山兄、华琳和诸位的高论!


一笑兄最近在读什么书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1 21:47:19

  这么问是不是有点冒昧?但是希望寻找到交流的突破口啊:)


兴趣相去倒是不远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1 21:51:49

  比如苏力什么的,我也看看,你们的兴趣和我差不多,可惜我和
大家交流的不多,所以准备明天来听听野山和你的高论。不知道沈浪
和kenteji来不来?


你可能会失望: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1 21:59:03

  因为,我是一个最不讲规矩的人,所论从不遵循“规范”,想当
然成分多,因此,属于乱说一气的人。^0^


或许我会有意外之喜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1 22:08:23

  你说现在的学术有规范吗?更准确的说:现在的许多学术规范还
值得把它当规范来遵守吗?识破了规范,当然不守规范,原本是高人
的做法,所以我有理由等待你的高论。


野山先生的思想火花多多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1 22:07:46

  真正的循规蹈矩的是匠人的功夫,当然那也需要时间和气力;但
是野山的许多奇思妙想能够给你许多启发,他算是网络法律社区的思
想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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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苏力的前提注解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16:17:06

  说起我对苏力的阅读,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太短,如果从99年春
天读他的那篇《认真对待人治》,到从图书馆借阅那本《法治及其本
土资源》津津有味的读;我还清晰的记得,2000年1月17日的冬季,
在南京大学出版社书店,当我翻阅《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本新著的
时候,我那爱不释手欣喜若狂的心情。说来惭愧,当时我为16块钱是
花还是不花居然会踌躇再三。后来就在寒假返回家的火车硬座的座位
上,我在书的边边角角记录下了密密麻麻的读书随感。在2000年的3
月份,我在电脑上记录了6千多字的读书笔记。后来在去年的7月底,
我把它整理成了《法学家的使命:关注现实、反思自我、认真读书: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随感》一文,发表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
学研究频道上。在去年的11月23日晚上,我有幸在复旦大学聆听了苏
力先生《文学中的复仇与法律》的精彩讲座。就是在那天苏力先生说
自己有一本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的专著即将出版,于是就是期待。
当得知苏力先生这本书在沪上已有销售的时候,我美滋滋的跑去购买,
结果呢,在复旦的杨浦科技书店,在华政的法律书店,这本书被抢购
一空,一再脱销。我第三次去华政法律书店,终于买到了这本书。写
到这里,自己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沦落为苏力先生的学术追星族,
但是后来宽慰自己,这不要紧,只要是敬佩尊重而不盲从,只要保持
开放的阅读和批判的心态,就不要紧。或许,这可以作为我读苏力的
前提注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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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的知识脉络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16:19:24

  苏力在《知识的分类与法治》一文中,借鉴亚里斯多德的分类,
把知识分为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他写到“法学是一门具有高
度实践性的学科,他并不只是由一些普遍正确的命题所构成,而且需
要大量的‘实践理性’,需要许多难以言说、难以交流的知识。”并
且强调“作为法学家的我们就不仅应当重视纯粹理性,而且应当重视
实践理性,重视法律技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后两种知识以恰当
的方式转化为可言说、可交流且交流起来经济的知识。”他还写到
“法学家才必须更注意社会实际,注重吸收各个学科的知识,包括人
情世故和常识,才可能大致地但必定不会令所有人满意地履行他们的
使命。”

  在《送法下乡》这本新作中,他再次提出反对“不必要的知识神
话感”,认为并不一定是进入书本的才是知识,能够成为普遍命题的
才是知识,并不是用某种激动人心的语词或“大词”包装起来的才是
知识,认为法律需要实践理性或技艺,或“无言之知”。是的,知识
可以分为可以言传的知识(explicit knowledge)和不可以言传的知识
(implicit knowledge),后者并不是不重要,但很多时候并不是用
文字和语言能够清楚表述的,比方说给一个没有系过鞋带的人写出系
鞋带的要领,“因误解有用知识而低估各种实践惯例、技能和知识的
重要性有可能产生代价高昂和影响深远的后果。”([德]柯武刚、史
漫飞著,韩朝华译:《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
书馆2000年11月版,第59页; A Theory of Implicit and Explicit
Knowledge,http://cogsci.soton.ac.uk/bbs/Archive/bbs.dienes.
html 。)

  同时苏力始终主张一种开放式的阅读,他反复强调法学不是也不
能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学科。他在上一本书中就写到“只要一个学者
关心的是真实世界中的问题,那么就不可能,也不应当在传统的学科
边界‘饮马长江’,而必定为其求知的好奇心所驱动而‘欲罢不能’
”。(  苏力:《经济学帝国主义》,载《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书,
第258页。) 在本书中,苏力提出要对一切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成
果保持敏感和开放,他用诗人般的语言写到“不断通过了解他人和其
他学科的视角和知识来改变、充实自己的参照系,你就会发现周围平
淡无奇的世界或生活中其实一样充满了活力和绚丽,有许多有趣的问
题,你的心将重新变得敏感而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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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琳兄我来了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0:49:15

  你的两个帖子,我已经拜读了,希望可以进一步和你交流意见。


我写的很粗浅,真的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1:00:26

  对于苏力,我越读越觉得佩服,越觉得怀疑;一方面被他的观点
和论证方法所感染,一方面却觉得他说的不是那么回事儿。一方面觉
得他试图在关注现实关注基层,一方面却觉得他是不是先验的拿理论
来剪裁现实呢。我很困惑,苏力的身上好像也有断层。贴子写得很仓
促,也很粗浅,希望一笑兄随便发表高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
者足戒。


我想是不是可以这样讨论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0:57:43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可以分三个部分:研究的立场、技术手段
和具体结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谈谈我们自己的看法,如何?


立场和方法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1:09:48

  立场和方法也许比结论更重要。看来我们关注的重点差不多。能
不能深入说说。


在——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2 21:13:58

  《送法下乡》的导论中,他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特别是说法学家
们忽略基层法官的所思所想等等,我非常有同感。


回复:在——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1:23:27

  基层法官的所思所想等等,就是法的实然状态,真实的正在发生、
成长的法治的本土资源。苏力关注这一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
基层是国家法和民间法的交接的地带,他们之间虽然相互渗透,但是
也还是泾渭分明的。两者之间的斗争和妥协,表现出丰富的内涵,这
里面蕴涵了丰富的本土资源。


要么今晚就先说苏力的立场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1:04:47


先听听华琳的高见!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1: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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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力的研究立场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1:17:58

  我认为可以概括为一种新自然法的立场,也就是他关注的是实然
的法,而不是制定法或应然的法。明白这一点对理解他的“本土资源”
很重要。你们的看法呢?


讨论规则的说明和建议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1:21:45

  希望能够写稍微长一点的贴子,就一百五十字以上吧,这样便于
保持版面的整洁,更重要的是观点的交锋。另外我正在写,请一笑兄
等最多半小时。


不用计较篇幅,如何?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1:25:08

  不如就一些大家感兴趣的话题交换意见,讨论完了还可以整理。


好的,重要的是交流观点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2:03:53


正是这样。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2 21:41:55


大雅和大俗(苏力的立场)(上)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1:43:37

  这次不想再过多的认真的但是繁琐的引证苏力的原话,而是想表
述一下自己对苏力的认识。这种认识的获得,主要来源于自己读苏力
文章的感受,其他的来源包括:网络上对苏力的认知,这主要是得益
于苏力先生来原来的法言法语论坛的两次精彩发言,去年在北大法律
信息网的BBS上,也曾经进行过“大话苏力”的活动;再一个重要来
源就是去年11月在复旦大学聆听他富有激情,平和而富有感染力的讲
座,特别是讲座结束后的台下提问以及个别问答。好在苏力大约将在
5月份来华东政法学院再次作讲座,今天我想说的就是“苏力的立场:
大俗和大雅”,我想尝试讨论苏力身上存在的悖论,或者断裂。

  每个人的写作都和他的知识结构有关,苏力也是如此。从《送法
下乡》中,就可以看出苏力的不俗志向,他在导论中,就说了,自己
研究中国基层司法制度,不仅能够体现出中国学者和法官的智慧,还
可以和世界各国学者进行交流,做出中国人自己的贡献,试问,中国
今天的法理学者,有几个人敢动过这个念头;中国行政法学者每年去
参加东亚各国的行政法年会,评价最低,比台湾学者都相去甚远。苏
力这么想,对于其他国内的学者而言,已经是匪夷所思了。同时据我
不完全的统计,苏力在他的四本自选集中,对“法学的幼稚”或“幼
稚的法学”这样的词汇,出现了十多次。苏力在《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的致谢中,感谢了邓正来、黄平、盛洪等学科标签非法学的许多著名
学者,苏力许多次痛陈中国的法学家沉醉于大词沉醉于自给自足的体
系的危害,许多次痛陈要关注事情,而不是学科,要关注真实世界中
的问题。这是苏力的雅的一面,但同时苏力的雅也是有代价的。我清
晰的记得在复旦大学,他面对学生提问时候激动乃至面红耳赤的解说
的场景,他说“我可以说,自己对价值的关心,当代中国没有几个法
学家可以超过我(道德哲学、政治哲学),以及对社会学、经济学、
人类学的阅读。法学家应该保持人文关怀,这种关怀并不是选择性的
关怀,而是对一切知识都保持开放态度,并不是先验性的关怀。我并
不是别人勾勒我的那个形象”,同时他还说在今天的中国法学界,他
并不属于“强势话语”,某种意义上属于非主流。同时他那天在复旦
还说了一句话,在最近的北大文科大会上再次反复说,“我从不认为
我是绝对正确,我愿意做一个牺牲者,但是朱苏力轻易不会被打倒,
需要你拿出更有说服力的理论出来。用毛泽东的话,扫帚不到,灰尘
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可见苏力对自己的学术成果和学术生命的珍视,
当然,他为此也付出了代价,比如说1999年的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法
学家的评选,苏力报了名,但是没有选上,入选的两位法理学者是社
科院的信春鹰和西南政法的卓泽渊。苏力的志向是要提升中国法理学
的品位,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品位,你可以注意看现在的《北大法律
评论》的最新一期,从宪法学的侯健写的论言论自由,到强世功对陕
北农村权力网络的勾勒,到民法学谢鸿飞写的民法中的人,在观点和
文献的背后,浇筑的是什么,都呈现出浓重的“苏力进路”的影响。
苏力某种意义上获得了学术的成功,但也付出了相当大的牺牲和代价。


事实和价值——苏力的一个悖论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1:52:53

  如果可以确认苏力是基于实然法的立场,发掘中国法律运动的特
殊规律的话,下一步就应该讨论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在我看来就是事
实和价值的悖论,我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苏力的价值常常干扰了他对
事实的认识和评价。这是苏力的一个根本性的矛盾。批评苏力缺乏价
值关怀是错位的,遗憾的是苏力在批评面前迷失了自己。他最近的研
究越来越显示出强烈的价值倾向,从而损害了他以“无情的渊博学识”
获得的对事实的分析和解剖的力度。


这个问题上,感觉他和经济学界的汪丁丁多少有点像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2:03:13

  好像关注了问题,其实并没有给出有解释力的回答


不同意——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2:05:43
现有点击数:9

  他的研究中虽然存在矛盾,但是还是有一些值得重视的,也是有
解释力的。华琳兄不知何出此言?


这种回答留给一切关注现实的人或许更有价值。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2 22:06:31


我感觉苏力和汪丁丁就像华琳和沈浪!     
作者:孤星      
时间:2001-5-2 22:15:26


两个方面:关注问题;演绎方法。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2 23:17:39


我不这么看: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2 22:05:34

  其实,苏力的价值在于他启发了他人的思路,并不单纯在于他的
研究结论。


我到觉得好象应当反过来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2 23:06:16
现有点击数:4

  似乎是苏力对事实的认识和评价常常干扰了他对的价值的选择。
他欠缺的好象不是方法,而是对目的的价值的提升。


我不知道他有多大牺牲和代价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2 22:03:06

  但知道他的思维方式得到不少人认可。 


得到了边缘的亲和力也得到了主流的排斥力!     
作者:孤星      
时间:2001-5-2 22:14:05


列宁说: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2 22:40:47
现有点击数:6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遭到主流排斥,正说明主流的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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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的空间[原创]     
作者:孤星      
时间:2001-5-2 22:12:07

  我喜苏力之书,却不敢妄称懂得苏力的内心。所以只说一下我的
一些非常感性的想法!

  的确,苏力曾经说过他并不属于“强势话语”,言外之意是说自
己属于“弱势话语”的群体。苏力很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所作的学术在
当今学界的定位。有人评价苏力观点,认为是“非规范性”的或者
“非主流的”。

  我想苏力的学术观点也许真的是一种边缘化的,但是我并不因为
此而感到苏力之学术的无谓,相反我越发感到苏力的观点在现在正在
焕发着巨大的能量吸引给越来越多的人的目光,同时正是苏力给那些
听惯了所谓的“规范性的”“主流”的观点的人们以异样的声音。

  任何学者都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学术空间甚或生命空间。非主流
的空间乃正是相对于主流的那一块“空旷的场地”,也许摆脱了中心
强大的引力,走在边缘的苏力才能剥离束缚,才能独辟蹊径而特立独
行。苏力世界是空旷的甚至是一片荒野,但是这里没有主流的喧闹,
狂热和来自话语权力的压力。

  我不敢设想苏力回归主流会怎样?直觉让我想起了“和平号空间
站”,也许苏力回归主流就会像它一样从外层空间坠落到主流的表面,
然后被碰撞的支离破碎……!所以我宁愿让苏力继续活在这块旷野上,
继续承受寂静,忍耐孤独,误会甚或来自主流的抗力。正是因为这样,
也许苏力注定一生都要“困”在这个被海德格尔称做世界的地方——
基于原始对立的逻各斯在展开生命时所创造的世界——来品味“黑森
林”般的意义!


关于苏力的学术观点是“边缘化”的问题: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2 22:21:59

  我并不这么看,导致这样的原因,不在于苏力,而在于整个学界
的浮燥:

  书一本一本的出,自己的思想没有多少。总是用一些“大词”堆
砌,仿佛只有这样才是做学问,为了名利而写、讲,真正深入实际的
又有几人?急功近利者众,形成了一个非常坏的学风,这成了主流,
反称出从实际出发、从现实的土壤归纳出理论的思路变成了“边缘化
”。


同意野山的分析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2:26:47


我的感觉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2:30:38
现有点击数:10

  一个关键词是:作为启蒙的学问。苏力是否在致力于这样的工作
呢?


这一代学者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2:33:29

  实际上都是在自我启蒙,所做的学问也只能是一种启蒙式的学问,
苏力对此似乎有明确的自我意识。


学习者,最后还得从自己身上找结论。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2 22:36:56


苏力担负的角色太多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2:49:37

  法理学者,法学家,知识分子,启蒙者?这么多角色在一起,很
容易交叉错位的。


苏力:思想者逃不脱的孤独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2:45:13

  苏力是孤独的,说了些常人的常识,却成了“边缘化”。记得有
人说过“你选择了思想,就选择了孤独”。其实古往今来,凡是陷入
这种“瞎琢磨”的人,几乎都会陷入孤独的。你看李白“群鸟高飞尽,
孤云独去闲”,云彩变成孤独的云;李白还说“古来圣贤皆寂寞”,
还说“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只剩下影子和月亮为伴,实在是
孤独。思想跋涉是危险的,我们的法学研究多少文章是自己想出来的,
太少了,好一点的是写出来的或者说比较出来的,差一点的就是剪刀
加浆糊拼凑出来的。“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字空”,其实苏
力的成就得益于他超大的阅读量和过人的感悟能力,需要知道他在美
国从1985坐到1992年(时年37岁矣),所谓厚积薄发,而现在哪个学
者甘愿忍受十年的默默无闻和寒窗苦读?恐怕太少了,何况现在传媒
的兴起,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文章见报,形象见电视,名利双
收,这是一个太多诱惑的世界,这是一个急功近利的世界。在这样的
外部世界里,即使是苏力,也尝到了孤独,尝到了被误解的滋味。


孤独是思想者存在的方式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2:49:40

  思想者如果有自己的思想,就注定难以被普遍理解。如果一个思
想者的思想一说出来就能被普遍理解,就不是真正的思想,而是政治
宣传。孤独是思想者存在的方式,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是思想者的福分。


思想者推销自己思想——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3:07:45

  思想者如果最终还是想要推销自己的思想,就面临危险,越严谨
的东西,他在传达的过程中越容易被简单化。越大众的就越世俗,离
学术的严谨越远。


苏力就存在这个问题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3:24:55

  这是不是启蒙者和思想者两者之间的角色错位呢?思想本来就是
一个孤独寂寞的事情,你非要跟别人说让别人懂,不可说,不可说,
一说即是错。说出来的东西,总是涩的,就注定无法原汁原味,如果
再期望和别人交流沟通,那成本就更高了


思想者,启蒙者,再前进一部就是社会活动家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3:33:02

  干涉社会越深,实现过程中的独立性必定相对减弱。所谓人在江
湖,身不由己。学问在江湖呢,艺术在江湖呢。一旦成为政治的工具,
学问,艺术都将面临死亡。所以,苏力要将他说明解释的对象限定。


这也正是苏力的矛盾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3:40:08

  可惜他太有经世情怀,结果就自然制约了学术上的发展。


那就索性明确定位。走出错位!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3:47:29


这倒象我写诗时的感觉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3 0:06:43

  不过诗多数是写给自己看的,法律却要让别人懂,制度也要让人
看得清晰才是,同样是思想的东东,但存在的理由却不太一样。


但思想还是要分给别人的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3 0:00:27
现有点击数:2

  否则思想何用,我们又探讨什么方法?佛家弟子大彻大悟也先得
有本经念,那经书难道不是他们的祖师爷用思想写就的吗?空可空,
不可全空呀。


所以推销的对象十分重要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3 0:20:40

  越广越难。我如果是学者,我的推销对象将限定在学生上,我的
论争对手也将主要是同专业的学者。如果要承担社会责任,那要求的
东西就不一样了。


野山请进!     
作者:孤星      
时间:2001-5-2 22:50:51

  我在楼下的《艰难前行的中国学术发展之路》中说到了这一点,
伪道学充斥于市,“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但是当“瓦釜”大行于
道且备受市民青睐之时,莫不是“黄钟”之悲哀?

  但是苏力之悲哀却不是这样的,这好像是一种“黄钟”对抗另一
种形式“黄钟”!主流并非全是浮躁的,双方立意的出发点,求证的
方法论和指导哲学等等不同都可能出现观点的对立,但是这显然不是
黄钟与瓦釜之争!或者说这是一种超群的边缘!


说得好!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3:10:54


作为过度人物的苏力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2:25:11

  苏力是一个而且必然是一个过度人物,他提升了法学研究的学术
品位,但是由于法学研究整体上缺乏厚实的学术规范和积淀,苏力作
为一个开拓性的人物,必然或者说已经表现出许多先天的不足,这一
点限制了他取得更大的成就。苏力的意义在于他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新
的研究范式和空间,并且影响、带动了一批跟进者。这是苏力更大的
贡献。我相信,只要当苏力这些开拓者的研究逐渐取代主义先行的先
行研究范式,成为法学研究的基本共识时,法学研究才会真正走向繁
荣。“和平号空间站”从外层空间坠落到主流的表面,然后被碰撞的
支离破碎,也许是令人伤心的,但是谁能忘记它在太空遨游的时刻?
谁能说它的粉碎不是它的最后的甚至是最高的辉煌?即使是千百年后,
人们在追思人类进军太空的进程时,能不惊叹它今天的上升和坠落?


大雅和大俗:苏力的立场(下)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2:28:50

  苏力的俗,或者说他现实或务实,或者说他具有浓烈的中国问题
意识。在《人民法院报》上,他说“我们想的应当是事而不是词”,
他提出要尽可能的丰富自己的工具箱,用某一个工具解决某一类问题,
而从来不试图寻找一种万能的灵丹妙药。就拿写作这本《送法下乡》
而言,其实也是一种艰难的远征。须知,苏力的简历是什么:做过军
人,写过诗歌,上过大学,研究生期间去了美国,拿了博士回到北大
作了教授而且是名教授,去年获得了长江读书奖。但是唯独缺少的,
他没有任何法院的司法实践经验(甚至连兼职都没有),但是他很多
时候借鉴了社会学家的调查研究的功夫,“口述史”或“田野调查”。
苏力总是在拷问自己的灵魂,就是知识分子的人文关怀,他一再警惕
学术的异化,警惕学术被官僚,被利益集团服务。其实在我看来知识
分子关注现实,有从道德层面的关怀,也有从技术层面的关怀。而苏
力试图兼顾这两个层面,所以他的贡献就是想首先描述“现实是怎样
的”,他同时还认为“实践出真知”,他特别认为司法知识更多的是
从司法实践中来,而不是从法学家的头脑里面出来,从教科书中间出
来。苏力对现实试图给予更多的关注。

  但苏力的俗,取得了部分的成功,成功之一就在于他成功的对现
实生活进行了深描,描绘出来的图景,他以“常人”的视角告诉了我
们许多“常识”,让我们挣开眼睛看每天司空见惯的熟视无睹的从眼
皮底下溜走的事件,使我们知道并不是“太阳底下无新事”,而是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苏力的俗,让包括我辈在内的许多人受益匪
浅。

  但是苏力的俗,也遭遇到了部分的失败,在描述了之后,苏力试
图提出一些应对方案的时候,有不少时候却明显违背了常识,我们有
时候不敢想象按照他的方案贯彻下去会怎样,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
在于苏力身上存在的断裂。苏力虽然有着一个装着无数神兵利器的百
宝囊,但是最重要的智识来源还是来自美国求学的积淀,来自法社会
学、法经济学和法人类学的浸淫。苏力力图从现实中间挖掘理论资源,
但很多时候还是自觉不自觉的回到了自己的理论积淀上来。苏力论证
过许多次所有的知识都是不可能完整的,偏见构成了求知者求知的基
础和必要。他本人也无法逃过此劫。他的文字优美洗练,但是很多时
候无法解决实践的问题,所以在我看来,解读苏力的过程中,最重要
的,并不是读苏力的研究结论,而是要认真读他的论证过程,从中感
受一种治学的方式,一种写文章的方式,更重要的是一种思考的方式,
一种阅读的方式。


还是事实和价值的矛盾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2:36:47

  苏力的问题,不在他的俗。我认为有两个问题,一个是认识论上
的,也就是先见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价值上的。他的价值关怀脱离
了他主张的“无情的渊博知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事实。


我们想的应当是事而不是词——质疑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2:45:07

  比较一下3句话,苏力的价值判断:我们想的应当是事而不是词。
第2句:“我们想的应当是词而不是事”,我看没有那个法学家会这
么说。第3句:我们想的可以是词也可以是事。这句话从学问的角度
没有错。苏力为什么这么写?从他的这句话中看,他说的“我们”看
来不仅指学者,而且包括了其他法律实务家。所以他对自己的定位,
也不仅是一个学者,还是一个社会启蒙者。


我最反感的就是“大词”堆砌,诸如“话语霸权”云云。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2 22:47:07


谁说这些词就请他解释这些词,这还是词本身的问题。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2:49:27


大词和棍子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2:56:08

  我一样对这些词没有好感,但没有词,是不成文的。判断别人的
词是“大词”,又有谁可以保证这些判断是不是棍子。指责“大词”
的一方,自己也可能在不自觉地使用另外一些“大词”,只是自己用
得舒服罢了,这里确实涉及主流非主流之争,只是遗憾谁都认为自己
应该是主流,这才是一种悲哀。


华琳请进!     
作者:孤星      
时间:2001-5-2 22:57:13

  我感性的认为苏力立意新奇有余,但是严谨论证不足。苏力好像
在做一种经验式的学问,更多方面靠的是理论的推理,而非实际的践
行。这也多少能够说明苏力对于那些劫难者的无奈!——不知道我这
样理解是不是有些偏颇!


这句话矛盾!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3:00:41
现有点击数:3

  “苏力好像在做一种经验式的学问,更多方面靠的是理论的推理,
而非实际的践行”。既是经验式的学问,怎么可能靠理论的推理?你
想说的是什么?


苏力对现实的宽容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2 23:47:36

  苏力是善于使用经验材料的,这一点在他的《基层法院审判委员
会的制度考察及思考》中十分明显。但这里有个时间界限和地域范围
的问题,他的方法使他无法摆脱这样一个局限,而他的结论也当然只
能是动态的截取,呈现的往往是一个切面,之后是模糊的,我们感觉
并惊讶于他的方法,但我们却无法用他的方法去推导出未来,因为价
值与传统在他给我们指出的方向上难与达成一致,所以他的方法或许
只是让问题还原了,并使我们相信这问题是有理由存在的,仅此而已。


那就索性明确定位。走出错位!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3:47:29


可这又面临意义与价值的选择,看来苏力也没办法哦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3 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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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苏力最大的感受是:     
作者:野山闲水      
时间:2001-5-2 22:13:17

  常常感到,他说的话正是我想说的,只不过我说不出来或未清楚
地意识到,只是他说出来后,我才清楚自己想说的就是它!


这就是一种共鸣了。     
作者:老行者      
时间:2001-5-2 22:27:45


这也是我们的薄弱环节。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2 22:35:08

  思考与描述。


鲁迅说——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3 0:13:19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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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土资源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2:45:28

  希望听听法官的意见。


轮到铁面兄从法官角度谈谈了,多谢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2: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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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苏力,抑或理想的苏力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2 22:52:16

    苏力的文章尚看的不多,就随便说两句吧。

    苏力关注于制度,在司法制度的研究上往往把目光瞄准基层,从
基层寻找研究的进路,这一点从感性的层面判断就很聪明,因为从问
题的角度讲,基层有着最坚实的背景,可以为其立论找到最广大而又
最原始的依托,这让人感觉他的观点一旦在学界遭遇异见,似乎便会
有足够的胆气拍着胸脯说:不信?看我身后这帮基层的哥们儿会咋讲!

    所以,从进路上看,我感到苏力是现实的,这是我接触苏力文章
后的第一感觉。接着……

    也许是因为我本身就在基层,而且我喜欢让学者思想的光辉照着
我的额头,教会我怎么去思考,尽管我深知自己尚没有资格(知识的
距离)与苏力这样的学者对话,因为连许多不同意苏力结论的学者对
他那近乎完美的叙述方法都虽恼火却找不着“七寸”,就象苏力那篇
《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考察及思考》一文,他在论证自己观点
的同时,就几乎把所有欲发不同声音的嘴给堵上了,他对自己的观点
(或他要维护的观点)的确都能作出“强有力的然而又是温和的辩护”
(苏力语),我不得不承认,他有出色律师才具有的雄辩的才能。也
正因为他方法论上的极度出色,我不得不用更为单纯的思考去判断他
的结论,即站在一个基层司法者最熟悉、最自信的角度来判断——我
不同意他的结论(不是全部,但在许多问题上)。反过来从结论看苏
力的方法,我觉得他可爱的象个孩子,把大人给他写字的铅笔却拿来
做成火箭发射,而且让我们也跟着进入童话王国,也相信了那真的就
是火箭。游戏都有结束的时候,当我们反身回到现实中时,才发现我
们自己刚才被带入了一个梦境,而且完成了一次理想的梦游,而现实
周围的一切却一直在下沉。

    我开始怀疑苏力的方法,我觉得他要的是“基层”这个词汇,而
似乎并不在乎被调查者的个体背景,但这一点恰恰是十分重要的。如
果苏力正视了这一点,他可能很难再确定这样一个研究问题的进路了,
他的方法也可能就不存在了。

    我还想强调的一点是,苏力似乎对后现代主义的解构方法较为推
崇,但将此运用到对基层问题的研究上,语境上是否会出现混乱?这
让人担心。但这也很难说,也许苏力的雄辩就需要这样的混乱的语境。

    以上有感而发,抑或是梦里的话,抑或是刚刚醒来,就算苏先生
的一个基层调查对象吧,毕竟学识浅薄,可能不在同一语境,你就不
要跟我一般见识喽。:)


我有一个发现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2:58:35

  如果认真思考《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考察及思考》的方法,
我认为完全可以得出和苏力本文相反的结论。关键还在如何理解“本
土资源”。本土资源究竟是一种可能性还是现实性?苏力是从现实性
的方向考虑这个问题的,如果你从可能性出发,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
因为通过他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种新的本土资源在生长!


苏力先生对于司法制度的比较研究非常的细致深入而不脱离实际,从
他的文章中就能看出来。     
作者:华英雄      
时间:2001-5-2 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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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苏力先生[原创]     
作者:华英雄      
时间:2001-5-2 22:54:24
现有点击数:6

  最初知道这个名字的时候,是我在网易聊天室里认识的一个朋友
告诉我,他说他不懂法律,但是经常看一个名叫苏力所写的文章。进
了大学学了法律,开始看些关于法律类的书籍,知道了朱苏力就是他
所说的那位苏力,和何家弘教授一样两人都有着国外留学的经历和丰
富多彩的人生阅历,他的个人魅力首先的吸引了我。当我看过苏力先
生的文章后,我感觉苏力先生的文章说理性很强,蕴涵着强烈的社会
责任意识,在理论上没有倾向于任何一种学术学派,在我眼里苏力先
生的务实和坦诚叫我相信,他不属于任何派别,是个不折不扣的法学
综合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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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浪旧作:颠三倒四说苏力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2:59:45

  我有一个不怎么好的读书习惯,就是喜欢把书倒过来读。我总认
为阅读也是一场搏奕,是读者和作者之间的搏奕。作者总是尽心设置
一套话语策略来俘虏读者的心志,而作为读者的我,则希望保持自己
的独立性。我不喜欢被人主宰的阅读,所以在读书的时候总是想方设
法打破作者精心设置的“话语策略”。 

  十数年的阅读经验告诉我,文章的开头,往往是作者精心布下的
一个精致的陷阱,比如渲染自己选题的重要等等,目的是要诱敌深入。
为了反抗这个策略,我常常把一本书或文章颠倒过来读:先看结尾,
再往前推,最后才看作者在开头费劲心思的布局,就象本来是要被人
伏击的,结果我绕到伏击的人身后,在他全神贯注地等待捕捉猎物的
时候,轻轻拍拍他的肩膀。那个时候往往忍不住要大笑三声的。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我们还是先回到苏力的文章上来。先看看
苏力的收尾。

  苏力的结尾是很有意思的,他最后说“我还必须重复,因为值得
重复,本文所概括的方法仅仅是一种指南,可能对学习研究法律者有
所用处,但并不一定管用,你可以借助这一指南,多多练习,或许能
有所收获。”我之所以引用这段话,是因为我相信每个作者在写作的
时候,都有一个潜在的对话者:他的文章就是为这个对话者写的。同
样也必定受这个对话者的反制约。这就是一个作者的语境,是我们理
解作者真实意思的一个路径。

  从苏力的这段话,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苏力心目中的潜在
的对话者,并不是一个平等的对话者。因为一个成熟的阅读者是不需
要这种提醒的,在苏力貌似谦恭的提醒里,我读到的是他对读者的不
信任。这种不信任自然会反过来影响了他的叙说,也影响了我的期待:
如果你的对话者不信任你的智慧,你还能从这场对话中期待什么?

  对于一个熟悉现代哲学的人来说,语境论实在不是一个能够震撼
人的心志的话题。按照解释学的观点,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语境化的。
法学的语境化,不过是人的语境化的某种方式而已。 

  解释学的问题处境是:如果说人是一种追求意义的动物,意义又
是怎样生成的?解释学要探究的就是意义的生成问题。如果说,意义
已经是一种解释,那么解释学要做的就是对解释的再解释,是探讨解
释如何可能的问题。苏力所说的语境论,就是要对某种解释进行再解
释。这种再解释的方法就是语境化:把语言还原到语言环境里去,而
不是就语言解释语言。 

  比如说:“你真坏!”这句话,在不同的语境中,意义是不一样
的。孩子说这话的时候,可能是认为那个人真坏;而恋爱中的女人却
经常用这句话来鼓励他所爱的男士进一步使坏。这就是苏力严肃话语
和宏大叙事里所包涵的意思。他本来不需要用那么臃肿的专业话语来
叙述,这种叙述本身已经是非语境话的叙事了。我在阅读苏力的这篇
文章时,经常感到这种不和谐。我喜欢他充满细节的分析,但是当他
想以此为基础构建某种宏大的方法论时,我就不再有阅读上的快乐了。 

  下面我来评论他的语境论的方法。首先要说明的的,我的这种评
述还是以我的致思路径为主。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就已经构建了
一个语境论的方法。这个方法主要是现象学的。我看不出除了现象学,
还能有其他的“去语境化”的途径。 

  我的思路大概是这样的:第一步,是先要悬置我们的先见,包括
知识上和价值上的评判。第二步,是做一个现象学的还原,把我们要
讨论的法律制度还原到他得以产生的具体的社会情情境中去。这就是
所谓的回到现象本身。由于时间的不可逆性,这里的回到实际上就是
一个重构的过程。最后我们要做的是凝视这个现象,发现和解释他的
生成的原因,获得关于这个现象的本质性的知识,从而完成语境化的
最后一步:本质还原。 

  当我带着这个先见来解读苏力提供的方法时,我没有发现多少令
人激动的东西。他的优势依然在对细节的分析上。也许他不熟悉现象
学的进路,这使他的叙说失去了一个非常有力的知识背景,并且在逻
辑上表现出某种粗糙和混乱。 

  比如他的第一步是重构,第二步是“当重构了问题之后,研究者
必须再考查人们的自然禀赋、自然环境、社会生产力和科技发展水平
以及资源等相对稳定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对于之在解决这一常规社
会问题的制度和规则选择的基本制约。”这个进路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因为如果我们没有第二步的工作,第一步所重构的问题就是一个伪问
题:问题是伴随语境化之后才能真实地展示出来的,才能是语境中的
问题。在没有充分地语境化之前就先入为主地重构一个问题,这个问
题只能是作者自己的问题,而不是具体语境中的问题。我们怎么可能
在还没有了解某一制度的产生的具体情境的时候,就已经发现并且重
构问题呢?问题的提出、重构和解读,只能在我们建构了具体的社会
情境之后才能进行,它只能发生在我所说的本质还原阶段。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承认,许多对苏力的批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苏力的这一方法论的确具有一个危险的倾向,即先行确定问题这一错
误秩序,会使语境化的努力成为一个伪装,从而导致语境论的失败。
在这种情形下,所谓的语境化,不过是为了论证自己的问题的正当性
的一种手段而已。

  这种方法从本质上说是非语境化的:古人的思想在这里被巧妙的
转化成了解读者个人思想的一个注脚。正是这一方法上的缺陷,导致
了苏力在使用语境化的方法时,具有严重的概念先行的倾向:他的研
究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在发掘现象本身的意义,而是利用现象来证明自
己的某些学术主张。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苏力为人诟病的学术倾向在
方法论上的根源。

  经济学家常把自己分为纯粹的理论经济学家和政策经济学家。这
种区分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政策建议和理论研究是两个不同的角色,
需要不同的方法、知识结构和致思旨趣。理论经济学家追求的是理论
上的解释力,而很少考虑政策上的可行性。而政策经济学家关注的是
如何解决现实的经济问题。这样的区分带来的专业化好处是显而易见
的。

  法学和经济学同样是应用性科学,但是法学家们似乎总是缺乏某
种纯粹的为学术而学术的精神,他们关注现实,不仅仅是为了理论上
的兴趣,而且要在了解现实的基础上解决现实问题。这种角色定位上
的模糊,当然不能享受专业分工所带来的知识效益。至少从目前的情
形看,法学在纯粹的理论上很难说有多少建树。我的这些题外话,是
读到苏力语境化方法的第四、五条时所生发出的一些感慨。 

  我要声明的是,我从来不反对学者应该关注现实,现实是学者思
想的土壤。没有对现实的关怀,思想是不可能有根基的。我在这里想
要说的意思是:不同的学者,应该有不同的关怀现实的方式。应用性
法学和理论性法学的区别,不在于他的研究对象的不同,而是由于研
究方法和理念上的区别。

  对于一个理论法学家来说,他只应该关注某个现象在学术上的意
义,而不去或不主要去考虑他的研究的现实意义。否则我们会因为对
现实的关怀而牺牲理论上的深度。这个问题,赵晓力在他为苏力的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所做的序里已经指出过了。

  赵说:苏力既出世又入世的为人为学的品格给他的理论造成了断
裂。比如苏力一方面主张法律多元,同时又提出要保持国家法律的震
慑力和权威性,一方面提出本土资源的理论,另一方面又主张对传统
进行创造性的转化。这种明显的矛盾在苏力的书中随处可见,无疑是
一件非常让人遗憾的事。更让人担忧的是,苏力入世的现实关怀,已
经在很大程度上侵蚀了作为学者所应该具备的冷静和超然。苏力上述
方法论上的矛盾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这种矛盾的学术性格阻碍了苏
力更大的学术发展空间,同时也使他不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应用性的法
学家。

  面对这样一个矛盾的学人,我在阅读他的著作时也经常感受到一
种痛苦的分裂:当苏力以他的无情的渊博知识解构某一法律现象时,
我感受到的是一种惊心动魄的心志上的快乐;但是当他试图为现实提
供具体的法律建议时,他的意见经常可以用来做社论。有谁愿意读社
论呢? 

  又扯远了,好了,还是让我们回过头来看苏力的方法吧。苏力最
后说:“在我看来,一个认真的法律制度研究,都不能不考虑这几个
方面的问题。”这里的几个方面就包括了“第五步,一个负责任的法
律研究者还有必要提出具体的制度和规则变化,并基于当下已发生的
或有根据预期其即将发生的社会条件变化来说明新制度或规则的正当
性。”这个主张无疑是很强蛮的。我实在看不出他和语境论联系。

  在我看来,所谓的语境论只是一种解释学,是对某一特定法律制
度何以可能以及如何可能的一种解读。它的使命只在于解释,而没有
提出建议的必然要求。语境论告诉我们的是“它是这样的”以及“它
为什么是这样的。”它完成的是一种学术上的解释,而不必然联系到
现实的改进。

  这实际上也是苏力的意思。在一开始提出语境论的时候,苏力就
这样假设语境论“这一进路坚持以法律制度和规则为中心关注(在这
个意义上,它与职业法律人偏好的法律形式主义有许多一致之处),
力求语境化地(设身处地地、历史地)理解任何一种相对长期存在的
法律制度、规则的历史正当性和合理性(因此它又与法律社会学、哲
学阐释学具有一致之处)。”在这个定义中,我们看到语境化只是
“理解”的一种手段而已,它更多地是回溯而不是前瞻,是理解已经
存在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建构尚未发生的新的制度。对于一种尚未发生、
应当而不是实然的制度,我们如何设身处地地、历史地去语境化?一
个人能投入到尚未发生的历史中去吗?当然可以,不过这种投入是一
种十足的“想当然”。这种想当然还是语境论的方法吗?我不知道。

  现在我终于要进入到第三部分的评论。这个部分对我来说是一个
最可怕的部分。在第四部分,苏力反对“笼统地用一种热烈的言词表
述一种‘价值’或‘方向’的选择”,但是在这里他恰恰实践了他所
反对的方法。我很难反抗他的叙述的热情,以至于不得不停下来做点
别的什么。 

  我承认,直到现在我也不太能明白苏力的意思。因为他所谓的语
境化,我总是从学术的角度来理解的,所以我不能理解语境论“是行
动者、实践者的进路”的说法。行动者、实践者本身就是语境中人,
还需要语境化吗?这是我的问题,从苏力的表述中,我看不出答案。
我们还是来看苏力的理解。 

  苏力充满激情地说:“语境论的进路不是宣传鼓动家的事业,也
不是一般的思辨家、学问家、评论家的事业,它属于实践者和行动者。
它懂得‘重要的问题在于改造世界’,在于在种种制约条件下推进这
种改造;它不是大连金山体育场那令人回肠荡气、热血沸腾的‘冲出
亚洲,走向世界’的呐喊或体育评论员的赛后评点,而属于(因此并
不等于)尽管一次次以失败告终但并不只能或只应以失败告终的一代
中国足球教练员的战略计划。它拒绝‘天桥的把式’,而欣赏‘是骡
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这里我们且不如“天桥的把式”和“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同样需要语境化的理解,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天桥的把势比“是骡子
是马,拉出来溜溜”更有效果。脱离具体的语境做这类无谓的比较本
身就是非语境化的。 

  苏力的问题还在于他以下的偏激的看法:中国足球的进步只能寄
希望于足球教练员的战略计划,他极其武断地否定了球迷的激情呐喊
和支持,否定了足球评论员的幕后点评。 

  只要稍微熟悉足球的人都知道,苏力对足球的这种理解完全是不
可思议的。杰出的教练和他们的战略计划是被足球市场生产出来的,
而不是教练员闭门造车的结果。如果忽视或缺乏球迷的支持,中国的
足球还能强大起来吗?如果没有认识到球迷和新闻媒体对足球的巨大
推动力,再怎么去创造条件也不能把我国变成一个足球大国。 

  从这个分析或许我们还可以推断出苏力的关于法律制度变革的看
法:中国的法制建设属于苏力这样的语境论化了的专家,中国法治的
希望就在他们所提出来的战略计划之中。从苏力文中流溢着的入世的
激情和精英式的自负中,我有把握相信自己的这个推论。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苏力的价值倾向是非常明显的,同时也掺入
了太多的意志主义的因素,他在这里实际上已经背离了语境论的基本
精神:在具体的语境化之前,不要预设价值立场和思考路径。 

  真正的语境论只有在语境化之后才知道是否需要行动。行动只能
是语境化的产物而不是前提,更不是目的。真正的语境论者在语境化
之前,要搁置自己的先见,尽量不带偏见地回到现象本身,通过凝视
现象发现本质。 

  这种本质并不总是积极的,建设性的,相反,它在很多时候是无
奈的、痛苦的。语境论的思考并不必然产生行动的计划,因为他的目
的是对行动的思考而不是去行动。行动者是不需要语境化的,因为他
就在行动中,也就是在语境中。 

  语境论与文化论和价值论的区别就在于:后两种方法总是从某一
立场出发,而语境论者是没有立场的。或者,语境论的立场是一种
“元立场”,它只主张从语境中去理解语境,而不是从文化、价值等
其他立场来理解。真正的语境论者是没有立场的,所以他的立场才是
语境的立场;同样他也是没有自己的价值的,这样他的价值才是语境
化的价值。这才是真正的语境论。这才是语境论超越价值论和文化论
的地方。 

  但是苏力显然不是这样理解的。他为语境论设立了行动的品格、
实践的品格、意志的品格。苏力的语境论实际上是一种意志主义的解
释学。如果我的看法不是太过偏激的话,我有理由说:苏力,这个暗
夜的穿行者,他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个路径却又误解了这个路径。他发
现了它却又走上了歧途。

  关于苏力的语境论的解读,到这里该告一段落了。这个由华琳倡
导、由天天率先发起的读书运动,是结束了还是还在进行中?也许我
至少还应该期待华琳的“绝妙佳词”吧。 

  要评论苏力是艰难的,尤其是从纯粹法学的立场和他对话更不容
易。我的法学功底有限,所以只好更多地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和评论。
我不知道这种评论能在多大程度上引起多少共鸣。理解和交流从来就
是一件艰难的事。好在我们人微言轻,还有资格胡说一气。恐怕苏力
他们是没有这个福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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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韦一笑先生(整理版)     
作者:华英雄      
时间:2001-5-2 22:59:48

  新自然法的概念和理论是什么啊?
  它研究的内容是什么????????
  这些知识能从哪里找到?
  谢谢

回复:请教韦一笑先生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3:04:11

  新自然法一词是我的胡诌,我指的实际上是一种关注实然法的研
究立场。一般的自然法具有超越性。这里则主要是用来说明一种对现
实的法的运动的关注。


先别说您胡诌……还有一事不明     
作者:华英雄      
时间:2001-5-2 23:09:14

  新自然法学一词我倒是也看见过
  那是在张文珊的一篇文章里
  但是那里面的注释将新自然法学和基督教伦理学联系起来
  那么就是不是能说这种新自然法学毕竟要以宗教理论作为其根本
立场?
  而当代刑罚理论在解释一些问题阐述一些理论的时候
  包括死刑问题的时候
  也是用这种新自然法学理论解释并阐述的

回复:先别说您胡诌……还有一事不明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3:12:53

  你提到的就是对自然法学的正宗解释,它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我
的只是胡诌。两者的根本性区别就在于:一个强调法的超越性和神圣
性,一个则只关注法的现实形态。仅此而已。


先别说您胡诌……又有一事不明     
作者:华英雄      
时间:2001-5-2 23:15:56

  宗教伦理为基础的自然法学也关注法的现实形态啊。

  你看他们提出的“国家原则”和“差别原则“不就是最好的例证
吗?


回复:先别说您胡诌……又有一事不明     
作者:韦一笑      
时间:2001-5-2 23:20:59

  宗教伦理为基础的自然法学也关注法的现实形态,这句话对。但
是它是要用宗教为现实法律奠定基础。也就是说,它的基础是宗教。
而我这里说的没有这样一个基础。只是从现实中寻找自身的基础。


能不能说以宗教研究法学是经学思维,而非法学思维?     
作者:华英雄      
时间:2001-5-2 23:23:32


不要急于贴标签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3:26:14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理解自然法学和新自然法学?     
作者:华英雄      
时间:2001-5-2 23:29:39


我的基本理解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3:37:19


  我不知道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但以二战作为一条划分线的话,实
证主义法学因着纳粹的诞生和毁灭遭遇打击,二战后实证主义法学面
临全面反思,自然法学重新抬头,这是不是就是你说的新自然法学,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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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能请苏力老师一块来聊聊苏力现象就好。     
作者:老行者      
时间:2001-5-2 23:14:46

  感觉苏力老师是个较亲和的人,网上法律人谁能请他来谈谈。我
们中基本上都读过他的文章,也想与他直接地交流。


我们共同期待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3:19:40

  在法言法语的时候苏力先生来过并对他的语境论做出过解释,这
次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和老行者兄一起期待惊喜吧,不过总是期望
越大,失望越大,不抱期望也许反而有收获。


正如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2 23:39:23

  当文本脱离了作者的时候,文本就没有作者,关键是自己读出了
什么,与自己的那个方面引起了共鸣。不一定需要作者本人。他来了
反而是剪不断理还乱,越讲越讲不清楚。


不同意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3:55:41

  没有论争的学问是不会发展的学问。学问是追求普遍真理的过程,
是公器,需要公开讨论,越辩只会越清楚。


需要有个人来进行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3 0:02:28

  总结式的发言吗?可能是需要平等的对话吧?那么,他来不来又
有什么呢?


平等对话困难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3 0:10:52
现有点击数:6

  如果是针对他的作品提问题,那么一开始就不会是平等的。

  如果是离开他的作品,进行某种讨论,可以形成平等对话。

  我希望第一种,既然大家都说读了他的文章,保证读懂了吗,我
对自己也没有信心的。


我到认为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3 0:16:53

  不一定要有一个参照标准,来证明是不是读懂了。

  所以,是不是他的书与是不是他本人来,没有联系。呵呵,正如
你现在是不是平常的kenteji与你的语言和我的理解是不是一致一样,
没有联系。      


既然是文字。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3 0:26:30

  既然是文字,就可以作出一些相对的解释,有机会问原文作者,
岂不善哉。解释法律的时候,立法者原意不是也经常被牵挂吗?


如果苏力老师能来!     
作者:孤星      
时间:2001-5-3 0:18:27

  如果苏力老师能来,他还是作为法律思想论坛的网友身份来参加
讨论吧。不要带着北大法学院教授的光环,也不是作为“苏力学说”
的作者来这里充当强势话语者。假若苏力老师能平等和我们讨论,对
我们来说还是有诸多裨益的!


我和你的理解相反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3 0:29:11

  你叫了他老师,就已经不平等了,他是来教你的。

  他如果以教授身份来,那他只不过是一个职业家的身份,这里职
业家又何其多多。

  我还是不愿教他老师。除非他能给我传业授道,至少也要解惑。


这不一样!     
作者:孤星      
时间:2001-5-3 0:57:00

  至少在时下,出于对一个学者的独守书斋之志和求真求实的价值
旨趣的欣赏,理解或者对于一个比我年长的学人的尊重,我把他当老
师看待!

  对于将来讨论时,双方应该彼此尊重互相的观点和见地,都不能
实质性的剥夺对方的话语权力,这时我就不再把他当老师看了,我们
在一个平台上!

  讨论完了,我又会把他当老师看待!

  这等于是一个伦理价值到学术价值的循环运动过程。


应该没什么问题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3 0:33:15

  网上无大小嘛。

  其实“懂”也是个相对的概念,都是一种“懂”就没有争论了。交
流本身就是学习,碰撞本身也是学习,我倒是希望苏力能来,反正我
是无知无畏嘛。


庭审也是这样啊,越辩越明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3 0:15:20


法官大人,你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3 0:21:21

  能不能和当事人辨论,还是有个法官说得好,主要还是耐心地仔
细的倾听。呵呵。


谁说是法官辩论了?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3 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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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力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2 23:35:05

    没有完全读完他的著作,只是陆陆续续看了一些他的著作,其中
有一次,他对北大的学生们的讲话,好像表白他很了解农村(或基层)
,我有些怀疑。

    作为基层的法官,我一直哀叹自己理论知识的欠缺,直接表现在
对一些表象的迷惑,无法透过现象看本质。因此,当苏力用一种比较
平和的语言讲述的时候,感觉上比较亲切,当然,我理解他为什么关
注基层实践,就如前面我对“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的理
解一样,我们需要这样的关注。但不希望变成一种取巧的手段。 


也就是说,苏力是否真的关注基层?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23:41:57

  是一种真的关注,还是居高临下的关注,是否把自己真正融合到
“基层”了。


不能说是居高临下的关注     
作者:华英雄      
时间:2001-5-2 23:47:49

  我个人认为是一种旁观者清一般的积极关注


可能是这样的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2 23:53:05

  我在看他的[知识征服和知识互惠]中感受到的是,苏力先生企
图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点评社会问题之后,又可以不要承担他语境
所产生的结论的责任。所以,说他居高临下,确实不如说他企图以旁
观者出现。


是的     
作者:铁面柔情      
时间:2001-5-2 23:47:54

  作为基层来讲,很缺乏理论(也可以说的法的理念和对法的本质
的认识),在这样的土壤下,不容易出现一些优秀的法官那样对法的
推动和总结。我觉得,他应该挂职锻炼一下,呵呵。

据我所知     
作者:一二      
时间:2001-5-3 0:27:37

  苏力分析了被调查者对制度的依赖性,似乎他证明的正是司法实
践者们内心最隐秘而又难以言表的,但据我所知,我周围的法官对这
种本土制度早已怨声载道,虽然他们也提不出什么好的方法,但他们
所期盼的何止是改革,简直就是革命。所以,我甚至怀疑苏力调查的
真实性,就象我们经常搞得民主测评,会上大家都画钩,下来就骂娘。


你的说法很有穿透力,应该让苏力听听!     
作者:kenteji      
时间:2001-5-3 0:33:23


我相信这种怀疑——暨回答韦一笑!     
作者:孤星      
时间:2001-5-2 23:53:42

  我在楼下说“苏力立意新奇有余,但是严谨论证不足。苏力好像
在做一种经验式的学问,更多方面靠的是理论的推理,而非实际的践
行。这也多少能够说明苏力对于那些诘难者的无奈!”韦一笑兄提出
了质疑说我的话语矛盾:“既是经验式的学问,怎么可能靠理论的推
理?”。我认为这其实不矛盾,理论都是先验的,理论对现实推断更
像是“假想式”的推理,而推理本身就是形而上的,推理是建立在对
先在理论“迷信”的基础上按照固定的推理方法[逻辑方法]在其理论
自然伸展的限度内论证出使其自身合理相信的结果。说他的经验型的
作学方法,只是意在相对的说明苏力在实践论证方面的不足。至于说
推理和经验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我主要表达意思,所以这里就不多说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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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引自法律思想论坛2001年05月02、03日。
http://www.1488.com.cn/bbs/list.asp?boardid=28

  附:法律思想论坛“苏力现象”讨论精华版
  附:网友评论及苏力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