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考“分肥”公正何在

蔡定剑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看到有关部门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心和涉外人
才培训中心在《法制日报》上整版或半版连篇累牍地做广告,召唤那
些想圆律师梦的人报考他们办的律考培训班,这表明一年一度的律师
考试培训大战已经开始了。

  面向社会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是我国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内
容。随着我国走向法治社会,社会对律师职业的需要急剧膨胀,律师
由于收入甚高而成为热门职业。蜂拥而至的律考者使律师资格考试成
为一个“大产业”,一些人因此发财致富,如办律考培训班、编律考
教材和出版律考教材,甚至代人参加律考等。律考中的不正之风我时
有所闻。

  我们知道,律师资格考试中心是律师资格考试的组织者,负责教
材的指定和命题等。由这种机构来委托单位举办考前辅导班,并让参
加考试大纲编写和命题的老师授课,试问,这样的考试还公平吗?即
使其他单位要办律考班,也不能允许把考试组织者和参加律考命题的
老师扯进去,这是保证律考公正的基本要求。

  律考像一桌丰盛的大宴席,不少与法学沾边的单位都想抢占席位
饱餐一顿,有的教授靠编律考教材“肥了”,有的单位靠办律考班
“发了”。律考主管部门当然不愿坐视这顿大餐让别人吃了,先占一
桌主席,又是指定律考教材,又是组织编写、出版,现在又要抢占律
考培训这道菜。这道菜可是不便宜,如参加它们的函授辅导班,每人
学费500元;如果是面授辅导班,每人每期学费800元;律考委员会编
写的指定教材,每套300元;律考中心监制的辅导录音,每套2900元。
可见这道“菜”有多么肥美。当前社会上借律考滥办班滥出书,大肆
敛财,甚至代考,舞弊行为在一些地方十分猖獗,把律考搞得很不正
常。律考主管部门有责任整顿这种不良风气,查处违法现象,而积极
直接参与这样的“竞争”,则极有可能影响国家机关的公正形象。

  律考辅导班如此火爆,说明律师资格考试具有很大的投机性。不
需要数年的法律专业学习,只需要考前的辅导和冲刺,就能通过考试,
这种现象正常吗?据说苦读数年的法学研究生和教授都很难通过考试,
而参加辅导班却很有效。这样的考试难道不成问题吗?考试难是因为
报考人太多而录取比例太低(去年有20多万人报考,录取大约2万人,
不到十分之一)。这么低的录取比例,为什么又设那么低的门槛,让
所有的人都有资格报考律师,这岂不是大大浪费社会资源吗?

  律师作为法律专门人才,必须经过法律专业培养。所以,律师资
格考试只能建立在法学教育基础之上,面向法学院的学生才是正确的
轨道。可是,我们的律考无视法学教育,面向全社会招考,这说明律
考的设置者相信一次考试胜于4年法学教育,这是很荒谬的。近些年
来,我国法学教育空前发展,法律专业毕业生基本能为律师职业提供
足够的资源。所以,把律师报考资格定于法律本科毕业生,是完全有
条件的。把法律本科毕业生作为律师资格条件,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律
师的素质,也能避免律考大战和许多律考中的不正之风,把我国的律
考引上健康正确的发展轨道,还能避免全国性低水平的盲目考试带来
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显然,这种改革有益无害,但为什么不能尽早实行呢?这其中的
奥秘,恐怕就是要损害有关方面的利益。你可知道,维持一支庞大的
律考队伍,仅仅收取这20多万人的律考报名费(去年报名费是123元)
就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源,如果再加上办律考辅导班和出律考指定教
材等,收入更加可观,要让改革者割掉这“肥肉”可不容易。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超脱部门利益,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法治建
设大局出发,尽快改革律考制度,提高律考门槛,以消除律考中的不
正之风,提高律考队伍素质。


  注:由作者供稿。本文发表于中国青年报2001年4月11日【冰点
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