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钱、一分钱与诉讼

卓泽渊
  一天,11岁的女儿与她妈妈逛街归来,满怀不悦地对我抱怨道:
“妈妈有时真是有些烦人!”我急忙问:“怎么了?”她说:“今天
妈妈为售货员的态度不好和多收了一块钱,就跟人家售货员争吵起来,
弄得我都觉得好没面子。”我笑着问:“有这么严重?你还这么看重
你的面子?”她伤心地说:“我再也不跟妈妈逛街了。”

  我知道妻子的为人,肯定属慷慨之列,断然不会为一块钱的小事
与人争执。于是我就问妻子是怎么一回事。她告诉我说:“售货员的
服务态度相当不好,而且账算错了也不道歉,还振振有辞地说多收一
块钱没有什么了不起,骂我小气,我当然不服气了,于是就争吵起来。
你女儿老在旁边拉我的手,叫我走。”说着她也笑了起来。

  近来为一元钱甚或一分钱而争议的诉讼时有发生,于是不同的议
论鹊起,肯定“好争者”少之,批评“好争者”却愈来愈多,好像的
确是好争者错了。似乎他们既不懂得中国“忍让”的传统美德,也不
懂得诉讼成本。

  你们看,“忍让”的传统美德多好呀!人家少给了您一元钱,您
就当没有这一元钱;人家少给了您十元钱,您就当多打了一次的士;
人家少给了您一百元钱,您就当被扒手扒了,或者施舍给了乞丐;人
家少给了您一千元钱,您就当生了一场大病,住了一次医院,等等,
您没有不能忍让的。还打什么官司?孔子早就说过,听讼,吾犹人也,
必使其无讼乎。没有纠纷,没有诉讼,这世界会变得多好呀!可是这
是真的没有纠纷,没有诉讼吗?只能是善良者在麻木,在忍让。在您
的自我麻痹中,邪恶并没有减少,而是被您有意无意地助长了。

  为一元钱甚或一分钱去争吵,去打官司,多不值得呀。您算过成
本吗?花一千元的诉讼费,将法院折腾一番两番,竟然只是为了一元
钱或者一分钱,有病!我在想,人啊,如果只是金钱的动物;人间啊,
如果没有正义,这样的看法一定是真理。遗憾得很,人还有比金钱更
可贵的东西,那就是权利、公理、尊严、正义,等等。有了这些,也
就有了“要说法”,“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不蒸馒头争口
气”等俗语。

  其实,我以为,那些敢于为一元钱甚或为一分钱去跟人家打官司
的人才是最值得敬佩的。在他的心目中,他的诉讼才是真正未为金钱
所累。他们是凭自己的信念,或者是为了自己所认定的“公理”、
“正义”,或者是为了他人或者社会的利益,去抗争的,而且是循着
法律的途径——通过诉讼去抗争,他们是高尚的。请问您和我是否有
这样的勇气和精神?对于您,我不敢断言。而于我,却可以肯定地说,
我想,但我不会。相比之下,我的怯懦就可见一斑了。您要知道,我
可是一个有长达二十年学法历史的学者啊。

  那些责备为一元钱或一分钱诉讼的文章,最好不要让我们的法官
看见,不要让对司法享有监督权的检察官看见,也不要让人大代表、
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们看见,当然也不能让政法委员会的同志看见。他
们看见了,都接受了,那一元钱、一分钱的官司就只有败诉了。我不
能不准法官、检察官、人大代表、政法委员等读这样的文字,当然也
不敢剥夺那些责备者的“责备权”。惟一希望的是我们的法官、检察
官、人大代表、政法委员等能有一点或多一点法治化的“唯权是护”
的权利意识、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而惟其如此,中国的法治也才有
希望。

  注:引自检察日报正义网2001年03月20日。
http://www.jcrb.com.cn/ournews/asp/readNews.asp?id=2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