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世界的冲突》序

杨立新
  本书的作者都是我极熟的法律网友。他们热情地邀请我为本书作
序,思忖一下,似可担任,就答应了。

  袁秀廷、野山闲水、曹呈宏等法律网友写作的《虚拟世界的冲突
——网络法律案例研究》一书,涉及了网络法律的主要部分。他们用
案例评述的方法,就网络法律中的域名纠纷、电子商务、网络著作权、
网络人格权、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以及网络纠纷的司法管辖等问题,
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些作者既是活跃在网络上的精英人物,又是研
究法律的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既有实践经验,又有较深的法律
修养,因此,对网络法律问题研究得很深,观点也很值得褒扬。

  说到网络法律,大家都在探讨。这是因为,在中国,目前不仅网
络法律是一个新事物,而且就连网络本身也还是很新的事物。从法律
的角度研究网络,规范网络,保护网络的发展,都还是在探索的阶段。
也正是因为如此,网络法律研究也就给予人们以研究的极大空间,学
者、专家在这里可以大有作为,大展才华,为中国网络法律研究的繁
荣做出自己的贡献。

  依我的看法,网络法是一个综合的法律,不是可以简单地划入公
法或者私法的范围之中就能够解决的问题。网络法律应当包括三个方
面的内容。首先是公法的内容,这一部分的内容就是对网络进行管理
的行政法内容、对网络纠纷进行裁决的诉讼法内容和对网络犯罪的进
行规制的刑法内容。它的作用,是使国家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对侵
害网络权利、违背网络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和处理,维护社会的正常
秩序,维护网络的正常秩序。其次是私法的内容,即从民法的角度,
对网络主体、网络主体(网站和网民,网站和网民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网络行为、网络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做出的规定。这种规定,
是维护网络世界正常关系的必要条件,是网络主体正当行使网络权利,
履行网络义务,依法实施网络行为的法律保障。第三是网络利用的法
律问题,现实社会的人们利用网络的便捷和迅速,进行网络以外的活
动的法律规定,包括利用网络进行商务交易,利用网络进行新闻传播,
利用法律进行社会交际、利用网络进行研究包括进行法律研究,等等。
这个内容规定的,就是利用网络的正常秩序。正是由于网络法律具有
这样繁杂的内容,所以,它既不是单纯的公法,也不是单纯的私法,
而是一个综合的法律。在这一点上,网络法律与其他知识产权法的特
点,倒是十分相似的。

  由此可以展望,将来的网络立法究竟是什么样的体例呢?应当建
立一部类似于《著作权法》、《商标法》或者《专利法》这样的法律,
使之成为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还要在诉讼法、刑法、
行政法等法律中规定相关的内容。在理论研究中,网络法律研究可以
成为一个综合的学科,将网络法律问题都概括进去。之后,在每一个
网络法律的分支中,都可以建立分支学科,各自有自己的体系,有自
己的理论。建立这样的一个庞大的网络法律和网络法律学理论体系,
应当是十分壮观的。

  任何摩天的大厦都是要从基础做起的。网络法律和网络法律学这
座雄伟大厦,同样也要靠大家一点一滴的汗水来筑就。我们今天所从
事的网络法律研究工作,就是在做这个基础的工作。我支持本书作者
的研究和探索,就是因为他们正在以自己的努力,来构筑网络法律和
网络法律学的大厦。最近很多人经常说“网络法律人”这个概念,不
管它对还是不对,准确还是不准确,只要我们是网络法律人,我们就
有责任为网络法律大厦的落成,贡献自己的力量!

  是为序。

  注:引自正义论坛。
http://www.chinaasp.com/sqlbbs/showAnnounce.asp?id=6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