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官员

贺卫方
  官员腐败是当今我们面临的相当严重的问题。每当某个官员的腐
败行为被揭露出来,总是引起公众的义愤,人们常指责这类官员品行
恶劣,私而忘公,完全背离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
对此类害群之马必须除恶务尽。同时,人们也相信,对腐败官员的严
厉惩罚可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使其他官员有所畏惧和收敛,使官
场充满清正廉洁之风。

  不过,我倒想为官员们--包括那些因腐败而受到惩罚的官员们
——说几句话。在我看来,在很大程度上,官员的腐败行为屡禁不止
的原因不只是个人品行和修养,更在于我们对官员的要求以及给官员
设置的制度环境太过苛刻或险恶,使得他们经常不由自主地走向腐败。

  当然,我们的确对官员设置了一系列监督机制,例如人民代表大
会对行政以及司法官员的监督,便载诸宪法--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
权力机关,行使对其他所有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并有权通过法律程序
罢免官员。但是,人大能否有效地行使这种权力呢?答案恐怕就不那
么肯定了。例如,据有关报道,陈希同、王宝森在东窗事发之前,种
种腐败行为已经持续有年,而且愈来愈明目张胆,为什么北京市人大
从来没有提起罢免程序,甚至连质询这种起码的监督程序都没有进行
过呢?

  监督机关不仅仅包括人大,实际上对官员的收受贿赂、将国家财
富攫为己有的犯罪行为,检察院也负有追究的责任。早在彼得大帝时
代的俄罗斯,检察机关就被称为“君主的眼睛”,在我们这里,各级
检察院更应当成为“人民的眼睛”,明察秋毫,不容砂子。事实上,
我们也经常听到检察机关的官员们表示他们不畏权势,对任何人的犯
罪行为都坚决地加以追究。然而,在那么长时间里,检察院对陈王等
人并没有行使法律所赋予的独立检察权,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或者干脆就是“睁眼瞎”,这是为什么?

  还有,各种大众传媒对各种不正当的行为也是应当及时地和毫无
保留地加以揭露的,北京市又是各种传媒最集中的地方,既有北京的,
又有非北京的。然而,面对如此严重的腐败行为,这些人民的“喉舌”
却哑然失声了,不,我要纠正一下,它们没有沉默,陈希同、王宝森
们作为领导人在媒体上还频频亮相,时时出彩,而且经常教导各级干
部要保持清廉,要大公无私!

  如此这般,我们把官员们置于何等境地了呢?各种监督机关的装
聋作哑实际上是把官员们往火坑里推呵。在民主体制下,各级政府官
员都是人民的公仆,如今仆人偷窃、挥霍主人财产,主人不仅不加以
诫责和惩罚,反而不闻不问,甚至勉励有加,这不是爱他们,分明是
害他们。说实在话,人性都有其弱点,对权力、财富以及美色的向往
是人类的通病,抑制(并非医治,因为这是无法根除的疾病)这种通
病的办法不外乎两方面,即内在的对荣誉的追求和外在的对惩罚的恐
惧。如今,我们的荣誉机制并没有很好地确立,而监督和惩罚机制又
是如此疏于职守,欲使官员们清正廉洁,岂非强人所难?说得难听点,
这简直像是引诱犯罪的机制。

  我常想,那些因为腐败和犯罪行为败露而身败名裂的官员们的心
境如何。他们会心境坦然?“老子这一辈子也辉煌一时,什么都享受
过,死而无憾了。”他们也可能愤愤不平:“比我更腐败的家伙还在
外边逍遥呢,罢了,罢了,算我倒霉。”不过,追悔莫及者恐怕也是
有的,他们想的可能是:“假如当年我第一次利用职权,将国家的房
子无偿送人的时候,报纸就把我揭露出来,或者,检察院马上就设立
特别检察官对我进行调查,我何至于弄到今天这步田地?大不了三两
年徒刑而已。唉,到如今,自己身首异处事小,连累儿女后人都背黑
锅,这是为什么呀!”

  往者已矣,来者可追。无论那些已经受到追究的人们怎么想,为
了今天仍在位以及未来的官员着想,我们真是应当善待官员,对他们
建立严格而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再也不要把他们置于上面所描述
的那种危险境地了。

  转载自《中国青年报》1998.11.19 

  注:引自中评网“贺卫方专栏”。
http://www.china-review.com/execute.asp?path=/content_files/
7hwf14.htm2000622/7hwf14.htm&luntantitle=善待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