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中国法治之路展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邱学强

  跨越历史交会之点,我们已经踏上了二十一世纪的征程。历经沧
桑巨变的中华文明古国,以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形象展现在新世纪的世
界舞台上。新中国检察机关走过的51年风雨历程,是检察事业与党和
国家的命运、与民主法制建设的兴衰息息相关的51年;改革开放以来
的22年,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努力,推动检察事
业长足发展的22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三年,是我们面对
发展变化了的形势和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和江泽
民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检察
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全面建设、全面发展、全面提高的三年。这都为做
好新世纪的检察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伴随着新世纪的钟声,我们国家将开始实施第10个五年计划向着
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作为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要肩负起时代责
任,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就必须以江泽民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强化监督、
公正执法为主题,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
安全和社会安定的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
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
实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
察制度,使检察机关始终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重要力量,始终成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
建设顺利进行的忠诚卫士,始终成为忠实实践“三个代表”、推进社
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阵地。

  世纪更替,气象万千,希望《检察日报》在“宣传法制成果,服
务经济建设”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秘书长 林文肯

 在新世纪来临之际,回顾过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
义法制建设取得历史性的巨大进步;展望未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
设将充满无限的光明和希望。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像光
芒四射的灯塔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们党要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
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必须更加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
动;我们党要在国际风云多变中稳步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
面推向前进,必须更加努力地领导人民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是
人民的呼唤,这是历史的必然。在这种总趋势下,我们党在加快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必将以更大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
设,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左右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将基本完善,呈现出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崭新局面。广大人民群
众将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民主权利,比较充分地参加
管理国家、管理企业事业和社会各项事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将获得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巨大力量而生气勃勃地向前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江必新

  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正在悄悄地酝酿着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
这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已经使法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并或迟或早地会
引起一场法制革命。

  站在世纪之交的门槛,回首共和国的法制历程,虽然步履蹒跚,
但毕竟在奋力前行。然而,以世界眼光观察,我们距法制当代化的目
标还很遥远:建成法治国的近代法制任务在我国还远没有完成;与福
利国家的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法制建设在我国才刚刚启动;而与信息化、
数字化、网络化社会相适应的当代法制需求又在向我们招手。

  要回应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必须用最快的速度走完发达国家三
百多年才走完的历程;我们必须在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中,整合三
个不同时代的法制理念;我们必须吸收世界上一切先进的、有益的法
制经验,以形成法制发展的强大优势。总之,我们必须在“加油”、
“补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法制的跨越式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李步云

  法治的实现在任何国家都是一个历史性进程。在中国,它的起点
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是这一历史性进程
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展望新世纪中国法治之路,我坚信它的前景是
无限光明的。这是因为,实现法治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
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22年来,人民
思想觉悟的极大提高,市场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政治体制改革的不
可逆转,对外开放政策的国际环境,执政党治国理论的日益成熟,是
新世纪中国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现实条件和强大动力。1979年,笔者
在《论以法治国》的长篇论文中曾写道:“以法治国是潮流,是人心,
是中国革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标志。我们共产党人,全国人民
中的一切先进分子,都要做立志改革的人,做以法治国的促进派。”
在新世纪即将到来的今天,我仍然确信并坚持这一判断和理念。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书记 郭庆之

  千年更替,世纪之交。我们正处在历史大变革、事业大发展的重
要时期。面对世界范围内的思想、文化激荡,国际间综合国力的竞争,
面对改革开放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形势,我们的检察机关和检
察干警承担着愈加重大的政治责任和光荣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我们
各级检察机关和干警必须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勇于奉献和开拓,以
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地树立检察工作为改
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打击
和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执法标准与生产力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坚
持执行政策与法律和谐统一的原则;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
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否有
利于加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作为指导各项检察工作的总原则,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多渠道、全方位
的优质高效的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推进新世纪检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
公正、惩治腐败、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特殊职能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 周成奎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这一基本方略写入了我国宪法。有理由相信,
法治将成为新世纪的最强音,21世纪的中国将成为一个富强、文明、
民主的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
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经形成。但是,
与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这个体系的目标相比,
还有一定的距离,全国人大常委会面临的立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进
入新的世纪,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快立法速度,提高立法
质量,同时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其他各项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检察日报》是我国民主法制宣传的一块重要阵地,多年来,在
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
可喜的成绩。希望在新的世纪里,她能勇挑重担,再续新篇,在民主
法制宣传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宋平顺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展望新世纪,
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带有阶段性、根本性变化的重要时期,
加快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对保障和促进“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实
现第三步战略发展目标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依靠法制的健全、
完善和强化,规范调整经济发展、市场运行和政府的管理乃至人们的
行为,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稳定。我们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
使法制建设真正转入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轨道。切实做到把经济
建设和法制建设扭在一起,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围绕社会经济发展
的需要,从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的各个环
节上,提供保障、服务和规范。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发展过程中
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依法维护人民民主、制裁违法犯罪,处
理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各项行政管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法学博士 鲍遂献

  作为一支拥有160万人的武装性质的国家刑事司法力量和治安行
政执法队伍,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高低,
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且将直接影响到整
个国家的法治化进程。面对新的世纪和新的千年,公安机关必须牢固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决克服一些民警的特权思想,
把“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一切人民、为了人民一切”作为执法的最高
准则,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法制
观念,高举对法律负责和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把公安机关的一切活
动纳入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下大功夫解决一些公安机关和部分民警中
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的问题,真正实现严格、公正、
文明执法;要加大对公安机关的经费、装备、教育和科技投入,切实
解决公安机关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安机关警力紧张、经费短缺、
装备落后的困难,为其执法办案提供必要的保障;要不断强化民主意
识,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检察、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广大人
民群众的监督,从制度和机制上遏制执法活动中的腐败现象。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郭道晖

  在新年和新世纪到来的时候,我的最大期盼是:党和政府进一步
加强对法治的价值目标的追求。

  党的十五大确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
本方略以来,党政干部的法制观念有所加强。但仍然有些地方、有些
领导干部把“依法治国”只当做依法办事、以法治民的多,联系“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价值目标少;实行以法治行政事务、司法事
务的多,实行以法治权、改革不适应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的要求的权
力结构,建立权力制约机制的少。其根源是未能理解“依法治国”首
要的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要的是实行社
会主义宪政,要以扩大民主、保障人权、厉行宪治,作为法治国家的
三大根本目标与支柱。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的“十五计划建议”中已进一步界定:“发
展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主
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从而把这一治国方略提升到价值目标的重要
地位,并提出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其基本要件是落实公
民宪法基本政治权利的立法,构造社会主义宪政立法体系。我衷心希
望,党的这个决策不致落空,而能采取切实的措施,贯彻执行。则21
世纪的中国可望成为真正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屹
立于新世纪!  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 孙孺声回眸往事心潮
涌动,展望未来意气风发。

  在充满希望的新世纪,我们祝愿共和国检察事业谱写出更加华丽
的乐章。

  置身新的时代,我们幸运!我们负重!我们奋进!应实践“三个
代表”,实施“民心工程”,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
职能作用。我们要牢记“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以公正执法为主题,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以基层院建设为基础,
立足大局,履行职责,依法促进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努
力维护司法公正,向着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
不断前进,为祖国的明天铸造新的辉煌!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张国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
成部分。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
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新的
里程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
必严,违法必究。坚持这些要求,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人民
民主的发扬,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进入新世纪,我国
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随着
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法制建
设要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夯实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民主基础,加强
立法工作,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加
大依法治政、治权力度;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总之,
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实现我国社
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市长 王宗璋

  人类即将跨入新的世纪,令人激动,令人欣喜。新的世纪,必将
有更多的新事物展现在我们面前,特别是经济和科技的飞速发展,将
引起人们思维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变革。人类面对无限希望和巨大
的挑战。

  20多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实践告诉我们,无论
是现在还是将来,必须建立和完善一种行为规则,那就是法律。用它
来规范一切社会活动和人们的行为,一切才能有序进行,才能使人类
社会健康发展,历史车轮平稳前进。

  现在,我们更需要正确的立法,强劲的执法,特别是非常有效的
法律监督,进而保证法律公正和正义的真正实现。

  我们坚信依法治国的方针,会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祖国的前途
一片光明。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 肖义舜

  新的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是信息社会的世纪,是充满希望
的世纪。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中华民族将实现伟大的复兴。

  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进程中,民主法制建设将得到长足
的进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将得到更高层面的
实现。立法工作更为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
善;政府工作法制化,依法决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提高;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保障、司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公
正司法程度大为提高;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更为健全,廉政建设
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法律服务成为社会和公民的广泛需求,服
务领域更宽,服务质量更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全体公民尤其
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整体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社会形成良
好的法治氛围。

  我们深信,在新的世纪里,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一定能不断开
创新的局面,法治也必将迈向新的辉煌。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田文昌

  在新世纪,中国法治建设将会呈现出腾飞式快速发展局面,其基
础和条件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市场经济的深入快速发展。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所以,市
场经济是法治化的基础和动力,市场经济不仅可以促进法治的不断完
善,而且可以推动观念的转变。

  二是法治建设自身的日趋成熟。在二十世纪末,我国法治建设走
过了二十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坎坷,也积累了经验,在立法、司法
和理论研究中均已日趋成熟,且体制改革已经提上日程。这种局面形
成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基础。

  三是“入世”和加入“人权两公约”的大环境推动。“入世”已
经迫在眉睫,同时,我国已经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
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正待人大批准。“入世”的
成功和人权两公约的签署,会使国内法治环境与国际社会法治大环境
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一定程度的趋同性,不仅使我们有机会和条件更广
泛地借鉴国外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而且会形成一种立法和司法改革
的外部推动力,促进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成熟。

  以上内部与外部的三方面因素表明,在新世纪中我国法治之路虽
然仍会有波折,但快速发展的势头不可逆转。

  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一代新人必是法治路上的主力军。

  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检察长 侯黎明

  新的世纪,是中国继续努力推进并实现法治的世纪,是司法呼唤
改革和公正的世纪,是检察事业即将迎来发展新契机的世纪。作为一
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我认为,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以人民满意为要求,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从
基层抓起,从我做起,扎扎实实推进基层检察工作,为新的世纪里实
现检察事业的新飞跃作出积极的贡献。

  我们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部署,开拓
进取勇于创新,努力争创检察工作优势,响亮喊出了“争创全国模范
检察院”的口号。我们对检察工作确立了“时代特征、全国领先、特
区特色、宝检风格”的定位,确定了“强项更强,弱项变强,整体推
进”的思路,提出了“五会四强”的要求。“五会”即干警人人会办
案、会电脑、会英语、会开车、会写作,“四强”即刑检工作强、预
防工作强、科技手段强、促弱项变强。同时,进行了营建“宝安检察
文化”的探索和努力。通过推动检察工作的整体发展,在新世纪的法
治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我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我院争创模范之
路会越走越宽,中国检察事业必将谱写更加辉煌的篇章,中华民族的
法治之梦一定能够成真!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赵勇二十一世纪的中国
将是法治之中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必然历史性地
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

  要引导青少年信法。青少年阶段是塑造人生信仰的关键时期,能
否让法律精神植根于他们的头脑和心灵,与我国法治目标的实现息息
相关。要积极引导青少年相信法律,崇尚法律,在心目中确立起法律
至高无上的地位。

  要教育青少年守法。当代青少年富有理想,充满激情,是推动社
会文明进步最有生机的力量。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
观念,动员和组织他们在投身依法治国的积极实践中自觉履行法律义
务,维护法律尊严。

  要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维护
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尤其是共青团组织要
主动贴近青少年,服务青少年,依托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优化社会环境,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有希望,未来的发展就
有希望。广大青少年要勇挑重担,不辱使命,在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
设的进程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 张品华

  迎着新世纪的第一缕曙光,我们昂首迈进了一个崭新的纪元。站
在世纪跨跃的分界点,回眸一瞥,身后留下的是共和国检察事业铸就
于艰难曲折之上的辉煌轨迹;放眼远眺,21世纪的检察之路充满着机
遇和挑战。

  新世纪的人类,面对的是一个知识的时代,一个发展的时代。检
察机关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力军、经济建设的守护神,肩负着时代赋予
的神圣使命,反腐倡廉、强化监督、科技强检、检察改革、队伍建设
……我们别无选择,惟有和着时代的脉搏,以高素质的队伍、高标准
的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才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

  新世纪里,在依法治国的大格局之下,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法律
赋予的职责,毫不动摇地按照党中央和江总书记的指示,“加大从源
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要案,
牢固树立连续作战、长期作战的作风,作好打大仗、打硬仗的思想和
物质准备,把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昨日的辉煌已成历史,新世
纪的创业任重道远。有“三个代表”做指南,有党中央和江总书记的
指示做号角,有检察工作“二十字方针”做准星,我们的队伍就有力
量,就方向明,就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就一定能创造检察事业新的辉
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陈光中

  对于即将来临的新世纪,人们充满着美好的憧憬!作为一位法学
教授,我殷切期望我们伟大的祖国,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的大道上加快步伐,创造一个又一个辉煌。

  依法治国之路,千条万条,彻底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和
做法,应当是头一条。

  程序,意味着人民参与国家管理;意味着透明公开;意味着民众
对国家活动的监督;意味着公民权利的保障;还意味着国家活动质量
的保障。

  程序法制越健全,法治程度就越高。为此,我们应当加强程序立
法,例如应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健全诉讼证据法等。我们还应当加
强执法监督,以确保程序法的严格执行。以刑事诉讼法为例,实施中
存在的问题相当多,突出的有超期羁押、刑讯逼供、侵犯律师诉讼权
利、管辖违法、证人不出庭、二审不开庭等。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后
果更严重,愿我们为不断改善执法环境而共同努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利明

  风雨飘摇的二十世纪初叶,以清末改制为契机,民法泊入中国。
屈指算来,距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其间虽然时事变迁,然一条主线
始终清晰可见:中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学研究,倾注了无数仁人志士
复兴中华民族的决心和信心,映射出一个民族变法自新,以图国家富
强的历程。经过数代民法学者的努力,我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学研究
在世纪之交呈现出勃勃生机:近几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已经颁布实施;婚姻法和有关知识产权法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
国物权法》也正在加紧制定;我们还将在二十一世纪初制定一部科学、
完备的民法典,并在2010年前后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新中国几代民法学者的呼吁和期盼即将得以实现。市场经济的繁
荣将为民法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让我们背
负着理想和信心踏上征途,共同步入中国的法治之路。

  中央军委法制局法制员 张建田

  世纪的军事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我国应该赋予军事法制建设一
个与新时代相适应的丰富内涵:一是应当符合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尽
快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以国防法为龙头的军事法律体系;二
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建立与其相适应又与
国防和军队建设相衔接的军事法律制度;三是保障新时期军事战略方
针的贯彻执行,确定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的法律地位,依法规范各项
军事斗争准备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协调各项军事斗争准备工作之间的
关系;四是应着力为军队质量建设服务,依法理顺军队体制编制改革
与落实、武器装备的发展与管理、军事人才的培养与训练等各方面的
关系;五是应当加大国际法和战争法的研究力度,努力为我国参与国
际军事斗争提供必要的“法律武器”,针对国际军事斗争中出现的各
种可能,从法理及其军事法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从而拟定
我未来军事斗争的对策,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国防实力和军事斗争的准
备能力,确保“打得赢”。

  20世纪的中国军事法制建设的前途是光明的,是充满希望的。

  注:引自检察日报正义网2001年01月01日。
http://www.jcrb.com.cn/ournews/asp/readNews.asp?id=1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