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热”与泛道德主义

郝铁川
  最近,《南方周末》在关于余秋雨的《对于历史事实我从不谦虚》
一文的编者按中指出,“忏悔”目前已成为一个广泛的话题,这一话
题并不始于余秋雨和余杰的争论,从早期的“伤痕文学”中对“文革”
灾难的控诉伴随着对自身的反思,到80年代末提出的“全民共忏悔”,
之后的“二王”(王蒙与王彬彬)之争及“浩然现象”,都涉及到了
“忏悔”话题。怎样看待文化人掀起的这股“忏悔热”呢?

  “忏悔”源于基督教的“原罪”观念,是人类对自身罪恶的一种
反思、省悟。从这一角度来说,它与儒家的“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
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一类的“内省”、“自
讼”并无多大区别。但是,基督教的“忏悔”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忏悔
层面上,相反,却由此出发,最终落实到了制度层面上。即:从对人
类罪恶的忏悔开始,而以建立防恶为目的的法治而告终。因为不仅少
数人会作恶,而且多数人也会作恶,所以民主也要法治化,法治要约
束民主,既要尊重多数,也要保护少数,特别要防止多数人对少数人
的正当权利的侵害。

  而中国儒家的内讼、自责、“存天理、灭人欲”却没有走上以法
治约束恶欲和权力的道路,始终停留在永远的自责之中,形成了泛道
德主义的思维方式。所谓泛道德主义,正如我国台湾学者韦政通先生
所概括的那样,就是将道德意识越位扩张,侵犯到其他文化领域(如
文学、政治、法律、经济、军事等),去做它们的主人,而强迫其他
文化领域的本性,降于次要又次要的地位。终极目的是要把各种文化
的表现,统变为服役于道德和表述道德的工具。中国过去因为道德意
识太强,它弥漫在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使各方面的思想与制度始终
处于道德为婢的地位,缺乏健全的发展。结果,不但使各领域的文化
个性遭受严重压抑,即便是道德的本身,亦因越位的关系,一面企图
以道德垄断一切,竭力作虚妄的扩张;另一面事实上只能封闭在,甚
至可以说僵化在个体上,而没有一条落实的途径,使个体的道德精神
通向客观的广大面去。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缺陷最深的根源所在。

  美籍华人学者林毓生先生也曾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企图
借助思想文化解决一切问题的心态,而这种心态是导致近代以来中国
激进主义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

  据此观照一下近年来一些文化人鼓噪起来的“忏悔热”,便很难
说它不带有中国泛道德主义的胎记,此“忏悔”非彼“忏悔”,西方
的忏悔导致,至少不影响、妨碍法治的产生和发展,而中国近年来的
“忏悔热”,对中国法治的培育并无益处。这些“忏悔”者(除朱学
勤最近有所省悟外)几乎没有关注法治的,批评别人的时候,从不注
意严守法律的底线。有的不惜侵害别人的隐私权来贬损人家,有的更
把污水泼向无辜者,如一位批评家撰文说,从一位妓女身上发现了三
件东西:唇膏、避孕套和余秋雨的书,以此证明余秋雨作品格调的低
下,岂不知这种说法不仅是对余秋雨本人,更是对千百万余氏作品读
者名誉的一种伤害。不管文化人如何高歌“我本楚狂人,风歌笑孔丘
”,但总得遵守法律的底线吧?如果不是有法治这张盾牌,你如此狂
放,怎知你不会受到人身围攻、袭击,乃至生命危险?

  不珍惜法治的人是不配谈论忏悔的,以泛道德主义的心态谈论忏
悔,未尝不可以被人视为“作秀”,同“文革”时期的“斗私批修”、
“活学活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等做法,并无二致。

  是真正的忏悔,就要关注、遵守法治,漠视法治的忏悔,是泛道
德主义的沉渣泛起。穿着时髦的鞋子,却走着传统的老路,说着前卫
的语言,却传播着腐朽的思维,这在近代以来的中国历史上还少见吗?
在世界近代史上亦不罕见。例如,《共产党宣言》在批判封建的社会
主义流派时就指出过:“这样就产生了封建的社会主义,其中半是挽
歌,半是谤文;半是过去的回音,半是未来的恫吓;它有时也能用辛
辣、俏皮而尖刻的评论刺中资产阶级的心,但是它由于完全不能理解
现代历史的进程而总是令人感到可笑。”“每当人民跟着他们走的时
候,都发现他们的臀部带有旧的封建纹章,于是就哈哈大笑,一哄而
散。”但愿时下的“忏悔热”不要落得个如此下场。

  注:引自检察日报2000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