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文化辨

郝铁川博士 《法学》月刊主编、教授
  政党文化和法律文化无疑是现代社会两种最具影响力的文化现象。
这两种文化之间的联系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说,在现代国家,重要的
法律无一不是由政党集中某一阶级、阶层的利益、意志而经由一定程
序转变而成的。从形式上来讲,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从实质上
来说,法律往往是政党意志的体现。但是,在看到政党文化和法律文
化联系的同时,更要看到两者的差异,且莫混淆了它们的界限。

  第一,政党文化是一种义务优先的文化,法律文化则是一种权利
优先的文化。

  关于这一点,只要看一看我国现行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义务规定
的顺序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员权利义务规定的顺序,即可
一目了然,在我国现行宪法中,公民的权利条款排列在义务条款前面,
而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党员的义务条款却规定在权利条款的前
面。

  所以然者何?盖由于政党是一个自愿加入、加入者甘愿放弃自己
的一部分权利而为党尽义务、作贡献的组织,你自愿入党,就必须把
党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把履行党员的义务放在首位。你虽然也
享有党员的权利,但那是为了让你更好地为党工作(履行义务)。

  而法律文化与政党文化不同。法律是人们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
权利而缔结的一张契约。具体说,为了防止或纠正国家权力对社会个
体权利的侵害,人们制定了公法来规定权力和权利各自的范围;为了
防止或纠正一个社会个体对另一个社会个体权利的侵害,人们制定了
私法来规定每一个社会个体的权利和义务。公法和私法的根本宗旨,
都是保障社会个体(公民与法人)的权利。所以,列宁说:“宪法就
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第二,政党文化是一种纪律优先型文化,而法律文化则是一种自
由优先型文化。

  纪律与自由是政党文化和法律文化中的应有之义。相比之下,政
党把纪律放在首位,法律则把自由放在首位。

  政党为什么要强调纪律?因为一切政党都是一种旨在夺取政权、
巩固政权的准军事化组织,它必须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才会有坚强
的战斗力,才能在夺取政权、巩固政权的斗争中形成一个特别能战斗
的堡垒。

  而法律文化在纪律与自由中则比较强调自由优先。古罗马的西塞
罗就有一句名言: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洛克明确指
出:“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马
克思也说道:“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为什么法律把自由放在
优先位置?这是因为法律说到底是为了解放、发展生产力;而解放、
发展生产力说到底是解放、发展生产力的主体——人;解放、发展人
说到底又是解放、发展人的个性。一句话,法律是旨在保障个性自由
的工具。

  第三,政党文化是一种政治精英文化,而法律文化则是一种公民
文化(大众文化)。

  一般来说,一个政党的党员人数在整个国家人口中总是占少数,
而这少数人恰巧又是一个社会中富有政治理想、政治激情的精英,他
们的思想境界与多数人是不同的。因此,政党文化属于一种政治精英
文化。

  而法律文化则属于一种公民(大众)文化。法律在为公民设立行
为模式时,既不是依据公民中的落后分子的思想标准,也不是依据公
民中的先进分子(党员政治精英)的思想标准,而是依据公民中的多
数人或中等人的思想标准。

  上述政党文化与法律文化的三点差异启示我们,对于一个党员来
说,你不能机械地把你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权利搬到党内生活,例
如,不能把民法中等价交换、意思自治等原则简单地运用于党内生活
;对于一个政党来说,不能把对党员的要求泛化为对公民的要求;对
于一个公民来说,不能用法律对公民的要求去简单地对比政党对党员
的要求。总之,一句话,我们不要混淆政党文化和法律文化!

  注:引自《检察日报》199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