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贤、过错及其他

郝铁川博士 《法学》月刊主编、教授
  中国人一旦犯了错误,就往往喜欢引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这句权威性的格言为自己辩护,其他人也往往据此对犯错误的人予以
谅解。一般人往往只注意到这句格言强调人难免犯错的合理性,但却
忽略了其所包含的另一层意思:普通人犯错该是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圣
人,而圣贤是不会犯错误的。因此,“一般人都会犯错误,而只有圣
贤不会犯错误”是这句格言背后深藏的一种价值观念。

  那么,圣贤真的不会犯错吗?人类历史告诉我们,各个时期那些
被公认的圣贤、英雄人物,都毫无例外地犯过错误,圣贤并不和错绝
缘,圣贤并不享有不犯错误的豁免权。

  斯大林算是无产阶级的一圣贤吧?他曾经大力宣传维护法制权威
的重要性,反对共产党员超越法律的特权,他说过,一些共产党员
“毫不在乎地逾越法律,回避法律,违犯法律。非党群众在这方面倒
是较为小心较为审慎的,这大概是共产党员有时认为法律、国家等东
西都是家里事情的缘故。正因为如此,有些共产党员有时就不费什么
气力,像猪一样地(同志们,请原谅我这样说)跨进国家菜园,在那
里饱吃一顿,或者是拿国家资财来表示自己的慷慨。同志们,应该消
灭这种不成体统的现象了”(《斯大林全集》第8卷第123-124页),
斯大林还说过:“一种工作人员是那些过去有过一些功劳,而现在已
经成为要人的人,他们认为党的纪律和苏维埃的法律不是为他们而是
为傻瓜制定的。这些人并不认为执行党和政府的决定是自己的义务,
因而破坏党和国家纪律的基础。他们违反党的纪律和苏维埃的法律是
指靠什么呢?他们指靠苏维埃政权会因为他们过去有功而不去触犯他
们。这些妄自尊大的要人认为他们是了不起的人物,他们可以违反领
导机关的决议而不受惩罚。对这种工作人员该怎么办呢?必须毫不犹
豫地撤销他们的领导职务,不管他们过去有过什么功劳”。

  但是,没过几年,斯大林却带头破坏了法治。1934年12月1日,
即基洛夫被暗杀的当天晚上,在斯大林本人的亲自授意下,苏共中央
执行委员会和人民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各加盟共和国现行刑事诉讼
法典的决议》。规定:有关“人民的敌人”反革命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不能超过10天;控告结论在正式开庭审判前,原告、被告双方都不参
加审判;不接受上诉和赦免请求书;极刑判决被宣布后立即执行。显
然,这是一个践踏法制的决议,它为后来严重破坏民主法制的大清洗
奠定了基础。不仅如此,斯大林还以苏共中央的名义给司法机关下过
指示,要求他们运用体罚和刑讯逼供的手段加大打击力度。这和过去
严厉斥责一些共产党员“毫不在乎地逾越法律,回避法律,违犯法律”
的斯大林简直判若两人!

  与中国那么多人相信圣贤不会犯错误相反,西方多数人认为,是
人都会犯错误。1870年,天主教教皇庇护九世在罗马召开了由全世界
的天主教主教和神学家参加的梵蒂冈第20次大公会议。讨论通过了“
教皇无谬误”的决议。该决议一产生即遭到了许多人的抨击和讥讽,
恩格斯就曾嘲笑杜林是“一个硬把自己说成和教皇一样没有谬误的很
不寻常的人物”。

  中国人相信圣贤不会犯错误,因此在治国方略上崇尚人治,“圣
君贤相”是最理想的政治格局,法制是否完备不太要紧。而中国人又
认为普通人不是圣贤,难免会犯错误,因此,治国就是治民,法律往
往被认为是用来对付民众的工具。

  一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格言,道出了中国圣贤不会犯错
误,毋需用法律来约束的人治意识,道出了普通人会犯错误需用法律
来制裁,因而法是治民工具的价值观念。

  注:引自《检察日报》199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