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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边馀墨》
贺卫方
    
            《法边馀墨》小引

  随笔是文学体裁里的一种,然而,它却不是那类职业化要求很高
的品种。例如诗歌,在今天这样的社会里,“击壤而歌”之类虽然仍
不乏其人,但是,他们被当作诗人的可能性却是极少。随笔或散文的
情况就不一样了。似乎任何一个行业的知识人,只要有些文学或文字
天分,便可以在随笔写作方面小试牛刀甚至一发而不可收拾。助长了
随笔作家非职业化趋势的另外一个因素是,虽然许多学术论文往往让
外行人望而却步,不过,高深的专业探讨并不必然与枯燥乏味相伴随;
专业文字完全有可能以文章笔法出现,学术论文与文学情趣在许多情
况下可以并行不悖。按照钱锺书先生的看法,尽管非文学文字里出现
有文章意味的妙句会给人一种意外的喜悦,但实际上那却是“分内的
东西”(参看“释文盲”,收入《写在人生边上》)。

  近年来,随笔类出版物相当走俏。不仅文学界,史学、哲学、经
济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都涌现出不少随笔作家或业余爱好者。
相形之下,法学界不免显得有些沉闷。我不大能想清楚其中的原因。
我们现在接受的那一套法学的观念体系缺乏某种“柔韧度”或许是一
个值得注意的因素。大凡一种知识体系,如果在价值判断方面过于确
定,便不可避免地妨碍学者们以谦和的态度去探讨问题。不是真理,
便是谬误,大是大非,泾渭分明,字里行间本来应该有的幽默感便会
丧失。进退之间的从容感,任何人都有可能犯错误的基本假定,以及
论证过程中必要的修辞学追求,都会变成多余的东西。

  另一个原因可能与法学这门学科所具有的一整套概念体系的过于
专门化有关。在我国,现行的这套法学概念是西方的舶来品,虽然我
们已经使用汉语词汇来表达它们,但是,它们离我们的日常语言毕竟
尚有很大的距离。法学界习以为常的概念,诸如“无罪推定”、“时
效取得”、“无因管理”、“善意买受人”之类,到了法律界以外,
都成了难以理解的东西。专业语言与大众语言之间存在距离在一定程
度上是正常的和必要的,然而,当学者希望与其他领域的学者沟通或
向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传播本行知识的时候,如何让行外读者既能够准
确地理解有关概念,同时又保持相当的可读性,那实在是学者尤其是
法学者所面临的相当严峻的挑战。

  此外,学者不同的研究对象和与对象相适应的研究方法也会对作
品的风格产生某种潜在的影响。一位西方法学家曾将从事法学研究的
学者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从内部研究法律,即注重研究法律制度的内
在原理和基本学说。另一类学者则喜欢在外部进行研究,他们关注的
重点是影响法律制度形成和维持的各种非法律因素,以及法律与社会
其他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我国法学界主流研究的状况似乎是以前一
类学者的作品为多。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法学成果偏于“不苟言笑”
的一个原因。因为前一类学者写作时的预期读者往往是同行学者,因
而文风上也偏于艰深,不太顾及外行读者是否能理解或喜欢。后一类
学者的作品由于需要调动各种知识对法律加以解释,因而更容易以可
读性较强的风格出现。当然,有时情况也不那么绝对,甚至研究方法
以及对象的划分与写作风格之间是否具有上述对位关系也是大可疑问
的。我很钦佩那些能够打通两类风格的作者,也就是说,在为同行学
者写作时,保持相当的可读性--这即有助于专业知识在更广泛的范
围中的传播,也可以缓解同行读者阅读时紧张感;同时,写给行外读
者的作品也能够具有相当的学术层次。这大约就是孔子所谓“文质彬
彬”的境界罢。

  自己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十数年来,研究对象以外国法和比较法
为主,大抵上属于上面所说的那种从外部研究法律的类型。从1987年
起,又做过八年之久的法学刊物编辑。在我看来,对于一个编辑而言,
重要的是在所涉及的各个领域都具有高级常识,从而培养敏锐的鉴赏
功夫。语言文字方面的能力当然也是自不待言的。由于涉猎范围以及
编辑职业的缘故,我一直不曾成为某个领域钻研很深的专家,连自己
也说不清楚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此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又对随笔、
杂文一类文字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先是以刊物编者的身份发表了一些
编后记(收入本书的若干文章便是编后文字,其中有些还保留了编辑
的语气),后来又在几家报章上发表所谓“专栏文章”。这些文章有
些属于对某些法律问题的一得之见,有些则越出了法律或法学的边界,
编辑,出版,某些文化和社会现象等等,都成为议论的对象。十年工
夫,居然陆续发表了近百篇。这类文字积累多了,就不免有点出个集
子的想法。恰好法律出版社有意推出一套法律界的随笔丛书,我就把
这些文章加以筛选,编成这个集子。

  收入这本书里的大多是一两千字的篇什,不过,也有几篇更长一
些的。书名是在出书还没影儿的几年前就想好了的。做编辑时写的文
字总是放在刊物的边边角角上发表,在其他报章上的东西也大多发表
在“周末版”一类的副刊中。总之,无论是内容,还是发表时的处境,
它们都只能算作“边缘文字”。我的“正业”是法学研究,以书作比,
高头讲章式的法学仿佛是版心文字,这些在版心四周空白处的涂抹,
取“法边馀墨”这个名字算得上是名正言顺。既然已经用书的页面作
比,索性在文章分类上也援用出版界的专业术语,法律方面的文字归
到“天头”一编,编辑、出版以及其他几篇与书有关的文字放到“地
脚”里去,“切口”内包括了剩下的其他篇什。我又找了几幅与主题
有关的图片放在一些文章中,希望它们不只是起到活跃版面的作用。
这些文章发表时,得到原刊杂志和报纸编辑的热心帮助,这次汇编成
集,除了在每篇文章末尾注明刊物或报纸名称以及日期外,我也向这
些编辑朋友以及其他给予关注、鼓励的人士致以深深的谢意。

  1997年11月5日燕北园

  转载自《法边馀墨》,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http://www.china-review.com/execute.asp?path=/content_files/7hwf19.htm2000622/7hwf19.htm&luntantitle=《法边馀墨》小引

 

添加时间:2001-8-25 17:19:58
来源:中评网“贺卫方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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